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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14,700.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2,385,10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4603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4年5月)》中原计划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以及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1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25,000.002,720.0010.88%
2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30,000.00--
3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2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8,238.5115,695.0055.58%
合计103,238.5118,415.0017.84%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开立的专项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万元)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757900256710000424.47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4451950104007205112,543.51
安徽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201309301910037230222,279.96
重庆文灿压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里水支行4405016672430000226230,000.00
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75790548671000820,000.33
合计85,248.27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包括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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