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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6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44,214,519股发行价格:23.68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44,214,519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1)2022年10月2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2022年11月11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3)2023年2月24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4)2023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5)2023年10月13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6)2023年10月30日,发行人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7)2024年5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将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对应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3年6月12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3年7月2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54,898,648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9,219,146股(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44,214,51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6,999,809.92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6月2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23.68元/股(即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68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614,700.58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2,385,109.34元。

5、保荐人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4年7月2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15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4603_B01号),截至2024年7月4日止,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1,046,999,809.92元。2024年7月5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4603_B02号),截至2024年7月5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发行价格2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614,700.58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2,385,109.3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4,214,519.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88,170,590.34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44,214,519股股份已于2024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参与认购的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本次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68元/股,发行数量为44,214,51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6,999,809.92

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5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557,432249,999,989.76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20,101161,499,991.68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66,722155,499,976.966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60,810107,999,980.806
5UBS AG3,969,59393,999,962.246
6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11,48649,999,988.486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42,56745,999,986.566
8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1,689,18939,999,995.526
9芜湖固信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89,18939,999,995.526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89,18939,999,995.526
11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颀臻颀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44,59419,999,985.926
1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6,75611,999,982.086
13广东乐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422,2979,999,992.966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422,2979,999,992.966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422,2979,999,992.966
合计44,214,5191,046,999,809.9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之二1601自编1610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山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5763575638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0,557,43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6,820,10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6,566,72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注册资本13,244.2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7878666D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4,560,81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UBS AG

企业名称UBS AG
企业类型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许可证编号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UBS AG本次获配数量为3,969,59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资本15,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70788Q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111,48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资本890,461.0816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942,56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泰民路58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臧永兴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409728341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689,18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芜湖固信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芜湖固信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5号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固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0,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3MA8NC3H71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芜湖固信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1,689,18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23,8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689,18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颀臻颀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889号2805室
法定代表人冯金安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1FYAXL7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颀臻颀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844,59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法定代表人李毅
注册资本15,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BGTX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506,75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广东乐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乐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步村
法定代表人冯志洪
注册资本6,8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734133953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东乐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422,29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422,29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422,29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截至公告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
1唐杰雄A股流通股30,000,00011.36-
2唐杰邦A股流通股30,000,00011.36-
3唐杰操A股流通股30,000,00011.36-
4佛山市盛德智投资有限公司A股流通股30,000,00011.36-
5唐健骏A股流通股12,000,0004.54-
6唐健裕A股流通股12,000,0004.54-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股流通股11,705,1094.43-
8何晓凌A股流通股6,000,0002.27-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股流通股3,734,2301.41-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A股流通股3,700,9451.40-
合计169,140,28464.0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
1唐杰邦A股流通股30,000,0009.73-
2唐杰雄A股流通股30,000,0009.73-
3唐杰操A股流通股30,000,0009.73-
4佛山市盛德智投资有限公司A股流通股30,000,0009.73-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股流通股、A股限售股14,956,7984.853,251,689
6唐健骏A股流通股12,000,0003.89-
7唐健裕A股流通股12,000,0003.89-
8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A股限售股10,557,4323.4210,557,432
9何晓凌A股流通股6,000,0001.95-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股流通股、A股限售股4,690,7131.521,309,121
合计180,204,94358.4415,118,242

(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44,214,51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唐杰雄、唐杰邦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唐杰雄、唐杰邦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1.36%的股份,并通过控股盛德智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1.36%的股份,唐杰雄、唐杰邦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4.0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唐杰雄、唐杰邦分别直接持有公司9.73%的股份,并通过控股盛德智投资间接控制公司9.73%的股份,唐杰雄、唐杰邦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29.19%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44,214,51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一、限售流通股--44,214,51914.34%

二、无限售流通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264,070,350100.00%264,070,35085.66%

总股本

总股本264,070,350100.00%308,284,869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合理布局区域产能、提高客户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公司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都将有所扩大。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5层ABCD房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张星明、李波

项目协办人:崔原皓

经办人员:陈书璜、关丁也、钟俊、乐云飞、许鹏鹏

联系电话:0755-83239206、0755-25919073

传真:0755-2395385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9、10、13、17 层负责人:颜克兵签字律师:杨霞、王肖东、于绍水联系电话:010-65219696传真:010-88381869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负责人:毛鞍宁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飞、仰君联系电话:021-22282055、021-22284848传真:021-2228 0000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负责人:毛鞍宁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飞、仰君联系电话:021-22282055、021-22284848传真:021-2228 0000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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