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浙江鼎力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国内外客
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
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
等),调整后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已实际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事项调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本次调整担保事项概述
(一)本次调整前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绿色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购买公司产品的优质客户银行按揭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二)本次调整后担保事项概述
近年来,公司加大了海外市场销售布局及拓展力度,为满足现阶段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客户融资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信誉良好、满足金融机构筛选标准的国内外客户为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调整后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本次调整后担保总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与事项仍需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行决定为客户的担保事项,不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产品销售事项及所涉为购买鼎力设备融资需提供担保的客户尚未确定,无法确定被担保对象及其资产负债率等,因此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资信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国内外客户。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担保事项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在购买鼎力设备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促进市场销售,提升市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调整后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本次调整后担保总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对销售客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从资信调查、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担保事项是为了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市场销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客户购买鼎力设备融资提供担保(包括融资租赁担保、残值担保、银行按揭担保等),调整后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有助于解决客户融资需求,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调整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1,000万元(不含本次调整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45%,担保余额为98,455.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1%,担保余额为98,455.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