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20,716,858.19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06,347,8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6,347,87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9%。公司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06,347,879 | 506,347,879 | 253,173,939.5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28,805,154.01 | 1,867,145,468.85 | 1,257,239,985.94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920,716,858.1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65,869,697.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84,396,869.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65,869,697.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79.9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
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