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二、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事项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特此意见。(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监事签署:
郑晓燕(签字):
许燕(签字):
王小忠(签字):
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