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核准,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相关银行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鉴于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是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方便子公司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昆山天洋光伏于2023年2月22日与中信证
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及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南通天洋光伏于2023年2月22日与中信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及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海安天洋新材料于2023年2月15日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及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项目名称 | 账户状态 |
1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30520188000072810 | 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 | 本次注销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310069079013006556455 | 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 | 正在使用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21948260810808 | 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 | 正在使用 |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已于近期对“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注销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30520188000072810 | 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 | 本次注销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将“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资金账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进行了注销,上述项目资金账户余额为零。注销后公司与该行及保荐代表人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