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30证券简称:天洋新材公告编号:
2025-02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655,120.5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8,803,132.8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
元。”由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5)公司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经董事会审议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公司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