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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银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2025年5月22日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审议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审议议案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审议议案三: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7

审议议案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方案 ...... 18

审议议案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2

审议议案六: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23

审议议案七: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 24审议议案八: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8审议议案九: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9

审议议案十:2024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 30

审议议案十一:2024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 35

审议议案十二: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 40

听取报告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5

听取报告二:2024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 ...... 46

听取报告三: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 54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14:00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5楼报告厅主持人:董事长徐晓军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四、审议各项议案

审议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方案;

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7、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8、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9、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2024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11、2024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12、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听取报告:

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2024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

3、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投票表决、计票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

四、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时间合计不超过20分钟。

六、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段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

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审议议案一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也是本行实施“三一五”发展战略规划的关键之年。2024年董事会带领全行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三个银行”建设目标,聚焦战略规划落地,强化公司治理效能,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推进业务转型升级,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继续稳步前行。截至2024年末,全行总资产达到2139.87亿元,较年初增加114.22亿元,增长5.64%;各项贷款余额1293.34亿元,较年初增加70.43亿元,增长5.76%;总负债1959.31亿元,比上年增加91.63亿元,增幅4.91%,各项存款余额1702.49亿元,较年初增加126.51亿元,增长8.03%。实现营业收入41.74亿元,同比增加1.28亿元,增长3.17%;净利润19.46亿元,同比增加2.00亿元,增长11.48%。不良贷款率0.90%,拨备覆盖率428.96%,拨贷比3.86%,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稳健经营要求。现将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总结和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提升效能,强化公司治理

提升董事会运作效能。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积极召开各项会议,实现高效决策,确保公司高质量发展。年内,董事会共召集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17项,涉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听取报告3项;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听取审议议案91项,形成决议45项,对全行风险偏好、行内公司治理及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修订等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定期听取经营层年度、季度经营情况等重要工作报告。召开各类专委会会议20次,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125项。年度内,董事会决策科学,充分履行战略管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最终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权益。

强化董事履职专业性。董事会高度重视董事履职能力建设,通过多样化的培训、活动及信息推送,不断提高董事履职能力。及时传达最新监管政策要求,现场组织《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反洗钱专题培训》等相关培训,参与上交所“2024年第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改制前为省联社)组织的全省农商行董事监事及省联社部分理事培训班。重视内部工作人员专业性,组织召开“三重一大及授权事项”主题学习会,组织参与省内农商行“董秘讲坛”6期。年度内组织“关于绿色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调研”和“关于新《公司法》实施对农商行经营管理影响的调研”活动,积极发挥董事的主观能动性,提升董事的履职参与度。

夯实公司治理基础。2024年,本行持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要求,对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12项关键公司治理制度及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此次修订进一步厘清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与权利,增强了制度的严谨性与合规性,提升了内部治理效能,为全行可持续发展筑牢了坚实的制度根基。

(二)创新管理,推进战略落地

构建全新战略管理体系,筑牢发展根基。提早谋划、精准布局,年初第一时间制定并发布《苏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战略分解落地实施方案》,做好战略实施重点任务分解,建立分层管理机制:第一层级“三大重点工程”由董事长督办,第二层级“二十项重点举措”由行长室统抓、分管行领导督办,第三层级“十八项自选动作”由部门负责人督办,确保战略落地精准高效。

强化重点项目过程管理,夯实执行质效。明确战略任务牵头部门,压实落实责任,组织制定战略任务卡,细化实施路径,明确任务目标、范围及具体职责分工。每月跟进重点战略任务进展情况,序时召开重点工程推进会,动态调整任务目标与要求,为战略任务的推进指明方向,保障战略执行不偏航、不脱轨。

完善战略管理激励约束,激发内生动力。坚持目标导向,将战略任务融入相关部门绩效合约,年末统一开展战略实施成效评估与考核。通过项目自评、面对面访谈等方式,系统审阅战略执行情况,评选优秀项目、挖掘战略亮点,形成“目标-执行-评估-反馈”的闭环管理,激发全员战略实施动能。

加强宣贯增进战略认同,凝聚全员共识。积极开展基层战略宣贯,通过战略解读、案例分享等形式,系统阐释本行发展历程、优势禀赋及“三个银行”战略愿景,提升员工对本行发展现状及战略规划的认知,强化老员工对战略规划的执行力,以战略认知与职业认同的双向共鸣,筑牢全行战略落地的群众基础。

(三)严守风险,巩固发展根基

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董事会高度重视全面风险管理,审议《关于制定本行风险偏好的议案》及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明确本行全年风险偏好,指导经营层明确风险界限,推动实现风险与收益动态平衡。此外,董事会定期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和资产质量分类报告等,及时把握全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状况。

坚守合规底线履职规范。董事会指导经营层从严治行牢守红线,重视员工行为管理,全面增强合规案防能力;深入推进内控合规管理提升计划,针对案件多发的高危领域,从制度流程、系统控制、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深入检视,全面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推动实现系统性、根源性整治。在反洗钱履职方面,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每年审议反洗钱工作报告及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并组织董事参与“反洗钱专题培训”,向董事充分传达洗钱风险与反洗钱策略,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

加强审计工作垂直管理。董事会高度重视内审工作,不断完善内审组织架构,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和垂直化建设,推动内部审计对各业务条线和基层网点的全覆盖;坚持风险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积极推动开展全面审计、专项审计、后续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及专项督查,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董事会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各类专项审计报告,全面了解各条线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薄弱环节,推进内部审计与行业审计、外部审计的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年度报告审计,并及时督促整改行业审计和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断促进经营层提升日常经营管理水平。

(四)规范信披,增进价值认同

依法合规做好信息披露。董事会始终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持续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高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持信

息披露“0”错误。一是制度修订与时俱进。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外部制度、规则的最新修订情况,同时结合本行信息披露事务实际情况,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制度,确保行内制度与时俱进,推动提升本行信息披露工作质效。二是强制性披露准确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序时推进定期报告编制,高质量完成4份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除定期报告外,全年累计披露44份临时公告,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做好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等文件的非公告上网。三是自愿性披露不断丰富。持续加强自愿性披露尺度研究、创新自愿性披露形式,基于市场投资者日常关切,通过临时公告形式对接待机构投资者交流情况等事项进行持续披露,不断提升本行信息披露透明度。积极主动做好投关管理。重视市值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本行发展基本面基础上,助推本行差异化形象的建立和公司市值合理回归。2024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11场次,累计接待投资者超120人次,在定期报告披露后通过上证路演平台开展多次业绩说明会。持续打造开放、创新的公司形象,畅通各类沟通渠道,做好上证E互动及本行官方邮箱中投资者问题答复及投资者电话咨询交流,与各类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其中上证E互动回复率达100%。此外,持续维护并深化与行业头部分析师及主流财经媒体合作关系,助力提升本行市场关注度,在业绩快报、定期报告发布节点,通过财经媒体发布正面报道17篇,通过券商分析师发布各类点评16篇。本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获得全国性财经证券类媒体的权威肯定,连续三年蝉联证券时报“和谐投资者关系银行天玑奖”,首次在证券之星主办的“资本力量”2024年年度评选中荣获“最具成长性银行奖”。

(五)坚守定位,践行社责使命

脚踏实地服务乡村振兴。始终将农村作为基本盘,带领全行上下义不容辞响应中央号召,践行二十大会议精神,着力把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做出特色、做出成果,优化金融产品,建设专业团队,创新服务模式,扎实推进“阳光信贷”工程,建设“江村驿站”品牌服务点51个,其中48个投入运营,实现普惠金融进村入户,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2024年末,本行普惠涉农贷款余额80.04亿元,较年初增长

11.17亿元,增长16.22%。

坚定不移推进普惠金融。打造政务、金融、教育、消费、医疗、生活缴费的“智慧民生”产品体系;参与尊老卡发卡工作,完成发卡超21万张;参与换发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换发超106万张;面向苏州新市民,推出“新苏六免优惠”,免除开卡费等六项费用,惠及近9万人;推广数字人民币,成为全国首批、省内首家成功接入数字人民币APP的农商银行,个人钱包绑卡数达到6.18万户,对公钱包开通超1.41万户。

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贯彻《关于苏州市绿色低碳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大在节能环保、绿色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绿色贷款增长模式由“统计绿”转变为“引导绿”,深刻把握“绿色”内涵,加大对市场前景广阔、环境友好型企业的金融支持服务力度。持续推进纺织行业低碳转型及金融创新指南项目,丰富完善纺织行业温室气体减排方法学,以金融视角填补国内纺织行业全流程碳减排核算的空白。上线能耗与碳排放监测平台,在样本企业安装105个监测点位,实现企业碳账户实时监测。年度内成功发放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再贷款业务,年末绿色贷款(人行口径)余额达54.56亿元,较年初增加9.58亿元,增长

21.30%,被评为“江苏省绿色金融先进单位”。

二、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履职能力

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公司治理,提升运作质效。根据新《公司法》的最新要求,对照修订本行《章程》相关内容,与时俱进不断夯实公司治理顶层制度的有效性。梳理行内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及流程,完善公司治理系统,推进公司治理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和科学性。此外,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围绕全年工作重点开展专题培训和调研,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提高董事会掌握银行事务、驾驭复杂形势、准确战略判断的履职能力。督促董事会成员主动接受广大股东和各类监管机构的监督,做好日常沟通,不断提高董事履职能力。

(二)落实常态化管理,推进战略见效

董事会将继续坚定战略方向,围绕“三个银行”发展愿景,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聚焦战略重点,灵活高效决策部署,落实战略常态化管理,积极推动“三

一五”发展战略落地见效,增强全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持续做好“三一五”发展战略实施的跟踪与管理,做好定期总结和年度考核,同时加强基层战略宣贯,持续提升基层员工对三个银行愿景、苏心服务、金融管家理念的理解,推进员工对苏农价值观的践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价值经营

董事会将不断带领经营层提升企业的价值,促进内外部多方共赢。对内加强人才培养,强化人才梯队建设,畅通员工成长路径,倡导民主化管理,增进企业文化认同,提升员工“主人翁”意识,激发全行上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外加强与投资机构、中小投资者、券商分析师及财经媒体的沟通,构建市值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本行业务发展重点及定期报告披露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专题调研活动、有针对性对买方机构进行沟通走访等举措,加强双向交流,讲好品牌故事,输出经营特色,传播投资价值,进一步提升本行资本市场形象,以高质量发展基本面为基础,以点带面推动市值逐步回归合理。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董事会将以更加奋进激昂的姿态迈向新征程,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浪潮中,坚定不移走好苏农特色化发展之路,保持自身定力,增强经营韧性,在思远、思危、思变中做好价值经营,奋力书写2025年的崭新答卷!

审议议案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行监事2024年履职情况开展考核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监事会从不同维度并重点从以下事项对监事会及监事进行履职评价:履行监督职责和发挥监督作用情况,包括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对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内控合规、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等的监督评估等;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监事参加培训情况;监事参加调研及发表意见和建议情况;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监事提交书面意见、建议情况;监事述职报告及相互评价情况;监事为本行工作时间情况等。

二、对监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依规有序运作,公司治理考核持续位于全省农商行前列。一是有序组织监事会会议,审议或听取相关议案。全年共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监事会专委会会议6次,审议或听取议案和报告114项。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等相关材料,符合《监事会工作指引》《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出(列)席各类会议,及时获取监督信息。全年组织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2次,列席行长办公会、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等经营层各类重要会议33次,监督多项议案或决议事项的审议过程,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三是公司治理成效显著,2022年以来,在省联社公司治理考核的排名一直处于前十名。

(二)聚焦监督重点,不断做实监督评价。一是强化重点风险监督。持续关注战略、信用、操作、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科技等重点领域风险情况,开展重点风险

监督,出具《年度战略执行评估报告》《重点风险监督评估报告》《资产风险分类真实性评估报告》《不良资产核销合规性评估报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监督评价报告》等报告,提出风险管理意见或监督建议,督促全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关于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履职情况。二是加强内控案防监督。对内控体系的架构建立和岗位责任落地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跟踪监督整改,推动全行认真落实内控管理责任。三是加强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监测。每年听取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每季定期收集董监事履职尽职信息,形成监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提交监事会会议审阅,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四是扎实开展履职监督评价。优化评价体系、细化评价指标,加强对董监高履职进行日常性、持续性监督;组织本行董监高开展年度履职综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并依规及时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报告评价结果。

(三)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一是广泛征集建议,更好发挥作用。向新一届监事会新任监事发出了《关于征集新一届监事会工作建议的通知》,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内容涉及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整章建制、依法合规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探索多样化监督手段、加强协同联动、提升履职能力等方面,监事会采纳了其中部分建议并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在完成《关于征集新一届监事会工作建议》材料收集、整理汇总的基础上,结合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首次制定编写了《苏州农商银行监事会2024年工作要点》,并通过OA向全行发布。三是延伸监督触角,多维度履行监督职责。与纪律监督室、稽核审计部等部门协同,共同完成北厍支行、连云支行、句容支行、宁国支行等支行的党委巡查督导工作,监督的广度、深度进一步延伸。

(四)有效组织专项调查研究,交付高质量调研报告。年内组织监事开展本行绿色金融业务创新及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情况的专项调研、新《公司法》实施对农商行经营管理影响性分析两个专项调研活动,分别交付了《关于苏州农商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创新调研报告》、《关于新<公司法>实施对农商行经营管理影响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建议,报告提交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研阅,并首次通过OA向总行

部门发布。其中,《关于新<公司法>实施对农商行经营管理影响的调研报告》,被省联社《公司治理专刊》录用在全省农商行系统内发布。

三、对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全体监事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如实向本行告知本职、兼职情况、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关系及变动情况。未发现本行监事有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或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监事地位谋取私利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全体监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按要求积极出席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对提交监事会及其专委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积极参加本行组织的调研、检查、监督等专项活动,监事参加监事会的平均亲自出席率为100%。未发现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行为。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全体监事能立足监事会职责定位,持续了解本行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经营投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财务会计等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针对监督事项提出科学合理意见建议,注重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积极参加公司治理、合规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政策制度和案例培训,推动监事会监督有效性提升。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全体监事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能够专业、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监事履职受到主要股东或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的情况。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全体监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认真监督本行就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推动本行落实监管要求,推动守法合规经营。未发现本行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违规履职行为。

(六)外部监事履职情况。外部监事在监督过程中保持独立履职,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

专业、客观发表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七)股东监事履职情况。股东监事能够积极促进本行与股东的沟通协调,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重点关注资本管理、股权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坚持公平原则,维护各利益相关方的整体利益。

(八)职工监事履职情况。职工监事能够积极发挥对本行经营管理情况较为熟悉的优势,注重全面了解本行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推动监事会更有效更深入地开展监督工作;依规主动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职工代表监督,听取并推动落实职工代表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员工权益。

综上,监事会认为,2024年本行全体监事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充分保持履职专业性、独立性和合规性。经监事自评、互评,监事会对2024年度在任的9名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2025年是全省农商行系统改制和监事会改革的重要年份,建议监事会: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合规、有序完成本行监事会改革工作,全面完成监事会职能移交工作,确保职能承接无缝衔接。二是坚持常态规范,在监事会改革工作完成前,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监事会日常运作。

审议议案三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及摘要内容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附件: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文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审议议案四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方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订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方案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方案

本行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本行2024年财务数据的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报告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情况,并编制2025年度预算方案如下(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口径):

一、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本行各项业务运行态势良好,存贷款规模稳中有升,资产质量总体较为优良,风险可控。资本充足率等各项监管指标满足监管要求。本行持续实现盈利,利润较上年有持续增长。业务拓展、效益提升、资本管理与风险防控实现统筹协调发展。

1、业务稳健发展,资产及负债规模稳步提升

截至2024年末,本行总资产为2139.87亿元,比上年增加114.22亿元,增幅

5.64%,其中本外币贷款总额1293.34亿元,比年初增加70.43亿元,增幅5.76%;总负债1959.31亿元,比上年增加91.63亿元,增幅4.91%,其中本外币存款余额达1702.49亿元,比上年增加126.51亿元,增长8.03%。

与预算目标相比,总资产比预算目标少150.13亿元,完成预算的93.44%。本外币贷款总额比预算目标少116.66亿元,完成预算的91.73%。本外币存款总额比预算目标少77.51亿元,完成预算的95.65%。

2、盈利持续增长,净利润增幅超10%

与上年度相比,2024年度合并口径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74亿元,比上年增加

1.28亿元,增幅为3.17%。全年营业支出20.66亿元,比上年下降0.79亿元,降幅为3.68%,主要是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下降1.46亿元,各项贷款质量向好。实现净利润19.46亿元,较上年增加2.00亿元,增幅达11.48%,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45亿元,较上年增加2.02亿元,增幅达11.6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为1.07元,比上年上升0.1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11.67%,

与上年持平。(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0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计算)

与预算目标相比,营业收入比预算目标少1.16亿元,是预算目标的97.30%。营业支出比预算目标少0.34亿元,是预算目标的98.38%。净利润比预算目标少0.61亿元,是预算目标的96.96%。

3、资产质量总体良好,不良贷款控制在合理水平

2024年末,不良贷款率为0.90%,比上年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

428.96%,比上年下降23.89个百分点。均符合监管部门不良贷款率低于5%,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的监管要求。

4、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报表口径,2024年末合并口径资本充足率13.08%,比上年上升1.20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91%,比上年增加0.72个百分点。法人口径年末资本充足率13.07%,比上年上升1.25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90%,比上年增加0.77个百分点。

二、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4年我国国民经济保持稳健增长,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进展。2025年度,本行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秉持效益与风险平衡、稳中求进的发展策略,在确保资产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构建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科学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及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1、业务发展目标

2025年末,迈上总资产2340亿元,各项贷款总额1425亿元,各项存款总额1880亿元的新台阶。

2、营业收入

预算2025年营业收入43亿元,比2024年增加1.26亿元,增幅为3.01%。

3、营业支出

预算2025年营业支出20.10亿元,比2024年下降0.56亿元,降幅为2.71%。

4、净利润

预算2025年实现净利润20.82亿元,比2024年增加1.36亿元,增幅7.00%。

审议议案五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结合本行2024年度会计决算情况,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会计决算结果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行(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194,592万元。加上历年滚存未分配利润84,091万元,2024年实际可分配利润278,683万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对利润分配以及股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459万元;

2、按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提取一般准备55,737万元;

3、派发现金股利的方案:以总股本1,835,037,6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每股人民币1元)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计33,031万元,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4、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总股本1,835,037,67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股比例转增股本,共转增183,503,767股。以上方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审议议案六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及新“国九条”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本行拟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现将相关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实施条件及金额上限

2025年中期分红实施条件:本行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上限: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以经审阅的相应期间财务报告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审议程序的相关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便利中期分红程序,缩短分红实施时限,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分红实施条件及金额上限,同时授权本行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实施条件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行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方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审议议案七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本行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本行内部管理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以及季度关联交易报告等议案,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议题
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
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四季度关联交易备案报告
2023年四季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4年3月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
2024年一季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24年一季度关联交易备案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6月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
2024年二季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24年二季度关联交易备案报告
2024年三季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文统计口径均采用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口径。

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9月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议案,审阅了《2023年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等。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议题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4年3月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6月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9月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

二、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一)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合规管理

本行每年定期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内部专项审计和业务排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管文件及行内制度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整改落实相关工作;本行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三)关联交易披露与报告情况

本行持续强化关联交易报告和披露,根据监管要求真实、完整、及时地报告和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按季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系统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在公司网站及年报中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及时报送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

三、2024年度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存款类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类型吸收存款余额其中: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本期应付利息
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3538.370.000.20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3168.470.000.11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9.900.000.09
其他关联方企业38694.7722970.71302.41
关联企业合计42233.1422970.71302.62
关联自然人10193.655253.28468.70
共计52426.7828223.99771.31

注:吸收存款总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保证金;其中保证金包括:担保公司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2、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贷款类信贷承诺类投资类
贷款及贴现贷款利息收入银票敞口信用证敞口债券投资本金债券应收利息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20200.00929.928775.000.000.000.00
广德亨通铜业有限公司1435.000.000.000.000.000.00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600.0034.380.000.000.000.00
江苏亨芯石英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742.580.000.000.000.00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5689.00582.890.000.000.000.00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5000.002428.810.000.000.000.00
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0.0028.802100.000.000.000.00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0.001.302500.000.000.000.00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1000.0018.910.000.000.000.00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0.0012.68350.000.000.000.00
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0.000.211400.000.000.000.00
关联企业合计89424.004780.4815125.000.000.000.00
关联自然人用信(含贷记卡)415.5117.550.000.000.000.00
总计89839.514798.0315125.000.000.000.00

注:用信为本行实质承担的信用风险,具体包括:贷款、贴现、银票敞口、信用证敞口、保函敞口、债券、债权融资计划、同业存单等;如上表中未列出该类,即表示本行与关联方之间未开展该类交易。

3、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4、服务类关联交易

本行与苏州苏投贵金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协议,2024年度累计收取手续费(含税)1.76万元。本行与苏州市盛泽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所有的房产作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的日常经营,2024年累计支出租赁费用54万元。

5、其他类关联交易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银行机构关联交易类型,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类关联交易。

以上报告,请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审议议案八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本行的关联交易管理,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安排情况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文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审议议案九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2号)第十二条“……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财报进行审计。根据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综合考虑,拟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34万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审议议案十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4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开展了2024年度履职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依照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规定,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本行定期报告、查阅履职档案和董事述职报告、加强与董事会成员的日常交流沟通等方式,结合监事会日常监督评估中掌握的信息,以及董事自评互评结果,多渠道、多角度了解董事会运作和董事履职情况,对董事会及董事进行客观的履职评价,评价重点关注董事会及董事的以下履职情况:制定并推动实施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情况;推动和加强执行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内控合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推动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董事出席会议发表意见情况、对本行经营层提出意见建议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等。

二、对董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总体评价

2024年,董事会带领全行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三个银行”建设目标,聚焦战略规划落地,强化公司治理效能,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推进业务转型升级,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继续稳步前行。

(一)加强构建战略管理体系,筑牢发展根基。制定并发布了《苏州农商银行2024年度战略分解落地实施方案》,做好战略实施重点任务分解,建立分层管理机制,明确“三大重点工程”由董事长督办,确保战略落地精准高效。强化重点项目过程管理,明确战略任务牵头部门,压实落实责任,每月跟进重点战略任务进展情况,动态调整任务目标与要求,保障战略执行不偏航、不脱轨。

(二)依规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一是完善建章立制,夯实治理基础。依据最新监管要求,对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12项关键公司治理制度及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厘清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与权利,增强了制度的严谨性与合规性,提升了内部治理效能。二是规范组织各类会议,实现高效决策。年内共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和临时股东大会1次,审议通过议案17项,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听取审议议案91项,形成决议45项,召开各类专委会会议20次,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125项,就本行战略规划、资本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内部审计、关联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各项工作进行充分论证和科学决策,推动高级管理层落地实施《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切实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

(三)坚守定位,全行高质量发展量质齐升。一是经营规模稳定增长。总资产2139.87亿元,较年初增加114.22亿元,增长5.64%;各项存款余额1702.49亿元,较年初增加126.51亿元,增长8.03%,人民币存款份额持续保持全区首位;各项贷款余额1293.34亿元,较年初增加70.43亿元,增长5.76%。二是营收效益持续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74亿元,同比增长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5亿元,同比增长11.62%。成本收入比35.22%。三是资产质量健康优化。不良贷款余额

11.65亿元,不良贷款率降至0.90%,与年初持平;关注类贷款占比1.20%,比年初略有下降。拨备覆盖率428.96%,拨贷比3.86%。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稳健经营要求。

(四)严守合规不松劲,筑牢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审议《关于制定本行风险偏好的议案》及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明确全年风险偏好,指导经营层明确风险界限,推动实现风险与收益动态平衡。二是定期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和资产质量分类报告,及时把握全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状况。定期听取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报告,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预期信用损失实施相关要求。三是坚守合规底线,指导经营层从严治行牢守红线,全面增强合规案防能力,深入推进内控合规管理提升计划,推动实现系统性、根源性整治。在反洗钱履职方面,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每年

审议反洗钱工作报告及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并组织董事参与“反洗钱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四是加强审计工作垂直管理。推动内部审计对各业务条线和基层网点的全覆盖,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三、对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全体董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要求,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每季如实向本行告知本职、兼职情况、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关系及变动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未发现董事有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接受不正当利益、泄露本行秘密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全体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董事会的平均亲自出席率为91.07%,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亲自出席率为100%,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在本行平均工作时间均高于监管制度和本行《章程》规定。未发现本行董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行为。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董事会重视董事履职能力建设,年内现场组织《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和《反洗钱专题培训》等相关培训。全体董事积极参加本行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注重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充分了解自身所承担的职责,正确行使董事权利。立足职责定位,持续了解本行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经营投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财务会计等情况,依法合规参会议事,认真听取和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提出意见建议和行使表决权。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全体董事能够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专业自主地履行职责,不存在干扰、妨碍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的行为,不存在滥用职权,侵害本行、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和为关系人谋私利的行为。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本行提升内控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推动本行守法合规经营。

(六)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非执行董事能从本行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角度高度关注本行发展战略、经营决策等重要事项,积极做好本行董事会与股东单位的沟通工作,持续关注本行高级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推动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架构,重点关注资本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坚持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注重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未出现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本行和其他股东利益之上的情形。

(七)执行董事履职情况。执行董事能够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有效实施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保障其他董事经营信息知情权,确保监事会的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持续推动本行实现稳健、高质量发展。

(八)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独立董事能够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综上,监事会认为,2024年全体董事能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坚持高标准的道德水准和专业水平,客观、独立地履行各项职责。经董事自评、互评、董事会及监事会评价的综合结果,监事会对2024年度在任的共14名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监事会建议:一是落实战略常态化管理,做好“三一五”发展战略实施的跟踪与管理,积极推动“三一五”发展战略落地见效。二是根据新《公司法》的最新要求,及时梳理并完善行内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特别是本行《章程》)及流程,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和科学性。三是构建市值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本行资本市场形象,带领经营层进一步提升企业价值,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值逐步回归合理,促进多方共赢。

审议议案十一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4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行监事2024年履职情况开展考核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监事会从不同维度并重点从以下事项对监事会及监事进行履职评价:履行监督职责和发挥监督作用情况,包括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对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内控合规、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等的监督评估等;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监事参加培训情况;监事参加调研及发表意见和建议情况;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监事提交书面意见、建议情况;监事述职报告及相互评价情况;监事为本行工作时间情况等。

二、对监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依规有序运作,公司治理考核持续位于全省农商行前列。一是有序组织监事会会议,审议或听取相关议案。全年共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监事会专委会会议6次,审议或听取议案和报告114项。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等相关材料,符合《监事会工作指引》《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出(列)席各类会议,及时获取监督信息。全年组织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2次,列席行长办公会、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等经营层各类重要会议33次,监督多项议案或决议事项的审议过程,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三是公司治理成效显著,2022年以来,在省联社公司治理考核的排名一直处于前十名。

(二)聚焦监督重点,不断做实监督评价。一是强化重点风险监督。持续关注战略、信用、操作、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科技等重点领域风险情况,开展重点风险

监督,出具《年度战略执行评估报告》《重点风险监督评估报告》《资产风险分类真实性评估报告》《不良资产核销合规性评估报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监督评价报告》等报告,提出风险管理意见或监督建议,督促全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关于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履职情况。二是加强内控案防监督。对内控体系的架构建立和岗位责任落地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跟踪监督整改,推动全行认真落实内控管理责任。三是加强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监测。每年听取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每季定期收集董监事履职尽职信息,形成监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提交监事会会议审阅,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四是扎实开展履职监督评价。优化评价体系、细化评价指标,加强对董监高履职进行日常性、持续性监督;组织本行董监高开展年度履职综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并依规及时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报告评价结果。

(三)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一是广泛征集建议,更好发挥作用。向新一届监事会新任监事发出了《关于征集新一届监事会工作建议的通知》,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内容涉及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整章建制、依法合规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探索多样化监督手段、加强协同联动、提升履职能力等方面,监事会采纳了其中部分建议并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在完成《关于征集新一届监事会工作建议》材料收集、整理汇总的基础上,结合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首次制定编写了《苏州农商银行监事会2024年工作要点》,并通过OA向全行发布。三是延伸监督触角,多维度履行监督职责。与纪律监督室、稽核审计部等部门协同,共同完成北厍支行、连云支行、句容支行、宁国支行等支行的党委巡查督导工作,监督的广度、深度进一步延伸。

(四)有效组织专项调查研究,交付高质量调研报告。年内组织监事开展本行绿色金融业务创新及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情况的专项调研、新《公司法》实施对农商行经营管理影响性分析两个专项调研活动,分别交付了《关于苏州农商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创新调研报告》《关于新<公司法>实施对农商行经营管理影响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建议,报告提交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研阅,并首次通过OA向总行部

门发布。其中,《关于新<公司法>实施对农商行经营管理影响的调研报告》,被省联社《公司治理专刊》录用在全省农商行系统内发布。

三、对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全体监事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如实向本行告知本职、兼职情况、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关系及变动情况。未发现本行监事有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或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监事地位谋取私利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全体监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按要求积极出席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对提交监事会及其专委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积极参加本行组织的调研、检查、监督等专项活动,监事参加监事会的平均亲自出席率为100%。未发现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行为。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全体监事能立足监事会职责定位,持续了解本行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经营投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财务会计等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针对监督事项提出科学合理意见建议,注重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积极参加公司治理、合规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政策制度和案例培训,推动监事会监督有效性提升。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全体监事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能够专业、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监事履职受到主要股东或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的情况。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全体监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认真监督本行就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推动本行落实监管要求,推动守法合规经营。未发现本行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违规履职行为。

(六)外部监事履职情况。外部监事在监督过程中保持独立履职,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

专业、客观发表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七)股东监事履职情况。股东监事能够积极促进本行与股东的沟通协调,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重点关注资本管理、股权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坚持公平原则,维护各利益相关方的整体利益。

(八)职工监事履职情况。职工监事能够积极发挥对本行经营管理情况较为熟悉的优势,注重全面了解本行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推动监事会更有效更深入地开展监督工作;依规主动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职工代表监督,听取并推动落实职工代表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员工权益。

综上,监事会认为,2024年本行全体监事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充分保持履职专业性、独立性和合规性。经监事自评、互评,监事会对2024年度在任的9名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2025年是全省农商行系统改制和监事会改革的重要年份,建议监事会: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合规、有序完成本行监事会改革工作,全面完成监事会职能移交工作,确保职能承接无缝衔接。二是坚持常态规范,在监事会改革工作完成前,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监事会日常运作。

审议议案十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结构,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根据《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开展了2024年度履职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一是通过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定期审议或听取各类议案和相关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全面风险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反洗钱报告等),全面掌握高级管理层在战略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二是通过列席董事会相关会议,听取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履行各项经营管理职责的评价和建议,了解、监督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三是通过参加高级管理层各类重要会议,深入了解、掌握管理层经营动态和各类经营信息。四是通过调阅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部门工作总结等,掌握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分管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综合上述情况并结合监事会日常监督评估中掌握的信息,以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自评、互评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对高级管理层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4年,高级管理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发展总基调,守住风险底线,深度践行“三一五”发展战略蓝图,锚定打造特色化金融服务机构的目标,持续深耕本土市场,深化金融服务内涵,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部署,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继续稳步前行。

(一)坚守定位不偏离,持续深耕主责主业。一是零售转型不断取得新成效。2024年末,全行个人储蓄存款1013.37亿元,较年初增加140.24亿元,存款付息率较年初压降21个BP。多项财富业务开展创历史新高,财富代销中收近2200万元,同比增长18.5%,全年个人业务净资金流入160.13亿元。与吴江区发改委、村委会合作推进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众安桥案例入选苏州市发改委“2024年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佳典型案例”。二是公司业务发展基础逐步夯实。年末公司贷款总额827.52亿元,较年初增加74.97亿元,增长9.96%。吴江区涉外经济服务站暨苏农银行经常项目直连网点成功揭牌,携手国网泰州供电公司合作推出“电力无忧贷”,跨界合作外联外拓持续深化。三是金融市场业务稳健发展。通过投研一体化建设及精细化管理实现资金业务的稳健经营,投研驱动精准布局,将宏观研究与业务发展深度结合,推进投研一体化建设,系统梳理、深度解析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并有效赋能经营发展。资金管家品牌初显,保持综合理财能力位列农商系统前十,荣获“金誉奖”之“卓越资产管理农村商业银行”及“优秀社会责任产品”双奖项,蝉联“金理财”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奖,三度荣获“金牛奖”。

(二)深度践行“三一五”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稳步前行。一是经营规模稳定增长。总资产2139.87亿元,较年初增加114.22亿元,增长5.64%;各项存款余额1702.49亿元,较年初增加126.51亿元,增长8.03%,人民币存款份额持续保持全区首位;各项贷款余额1293.34亿元,较年初增加70.43亿元,增长5.76%。二是营收效益持续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74亿元,同比增长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5亿元,同比增长11.62%。成本收入比35.22%。三是资产质量健康优化。不良贷款余额11.65亿元,不良贷款率降至0.90%,与年初持平;关注类贷款占比1.20%,比年初略有下降。拨备覆盖率428.96%,拨贷比3.86%。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稳健经营要求。

(三)加强风险防范,严守安全底线不放松。一是持续优化完善业务流程,稳步推进“三台六岗”信贷模式,上线零售统一授信项目,健全审批体系。二是大力开展防范不法贷款中介、违规吸储揽储等专项整治排查,三是加大审计力度,开展审计项目65项,推动解决问题22项。四是严抓员工行为管控,优化升级员工异常行为预警信息平台,开展4项专项排查。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年办结各类投诉418件。六是加强反洗钱日常监测,年内对215个可疑案件涉及账户进行管控,全年拦截涉诈资金50余笔,拦截被骗资金1200余万元,受到苏州反诈中心表扬。

三、对高级管理层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本行监事会监督,定期如实报告本人相关信息及关联关系情况。监事会未发现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过程中泄漏本行秘密,或利用职务、地位或内幕信息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本行、本行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行为。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高级管理层成员能够有效组织本行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全年共召开行长办公会33期,深入研讨全行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及时落实监管意见以及相关问题整改;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能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本行经营管理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做好工作沟通;能深入基层支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及总行战略执行、价值观传导、风险管理等情况,指导基层支行各项工作。未发现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关于勤勉义务规定的行为。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熟悉掌握国家金融方针政策、监管相关管理制度、本行章程的要求,在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多重困难挑战,能够主动识变应变,能较好地进行资源调度,有效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具备处理复杂问题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体现出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职业素质。

(四)履职道德水准情况。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尽职、审慎履行职责;未发现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怠于履行职责或越权履职,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关于道德水准规定的行为。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按照本行章程规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推动本行提升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的有效性,确保本行守法合规经营。

综上,监事会认为,2024年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遵守公司治理运作程

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依法合规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本行监事会监督。经高级管理层成员自评、互评及监事会评价的综合结果,监事会对本行在任的高级管理层成员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全部为“称职”。2025年是本行“五年再造一个苏农”的交卷之年,监事会建议:一是抢抓战略机遇,全力推动“三一五”发展战略深入实施,高质量完成“五年再造”规划目标。二是提增量优结构,统筹量的合理增长与结构的持续优化,有效压降存款付息率,打好净息差保卫战。三是加大化解和处置风险贷款工作力度,加速不良资产出清、遏制新增不良势头,打好资产质量持久战。

听取报告一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闫长乐先生、孙杨先生、雷新勇先生、袁渊先生和朱建华先生向股东大会报告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

附件:

1、独立董事闫长乐2024年度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孙杨2024年度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雷新勇2024年度述职报告

4、独立董事袁渊2024年度述职报告

5、独立董事朱建华2024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本行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文件)

报告人:闫长乐、孙杨、雷新勇、袁渊、朱建华

2025年5月22日

听取报告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深度践行“三一五”发展战略蓝图,锚定打造特色化金融服务机构的目标,坚守支农支小初心使命,聚焦“三农”金融服务需求。通过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本行《打造“三农”综合金融服务赋能乡村振兴》项目成为江苏省30个优秀实践案例之一,入选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库。截至2024年末,本行监管合并口径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59.72亿元,占比达到81.94%。普惠小微贷款整体增速12.80%,超过各项贷款(不含票据)增速5.38个百分点。现将2024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

(一)党建共建,促进金融支持“新样板”

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提供金融支持的实施意见》,将金融支持新时代鱼米之乡建设纳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统一推进。启动“金融支持片区化结对共建”。今年本行与吴江团区委、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党建共建,启动“金融支持片区化结对共建”行动,建立和完善乡村建设工作各项机制,形成《以片区化理念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涵盖金融支持片区整体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政银担合作、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努力打好金融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的农信样板。强化“三农”服务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苏州金融监管分局与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的“党建银行+金融顾问”乡村振兴服务工作,打造一支58人的服务乡村振兴金融顾问团队,成为“千企万户大走访”“整村授信”“我

为村民办实事”等乡村振兴项目的主力军,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党建共建,搭建信息共享“联动桥”

为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本行与政企单位努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为了支持农民开展农耕农趣、传承非遗文化,本行与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党建共建,开展首届苏州市农耕非遗体育文化展演活动暨苏州市首届“村晚”,共同编织乡村文化繁荣的绚丽画卷。激发青年新农人创业热情。本行与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共青团吴江区委员会联合举办“第四届农村创业大赛”,累计遴选优秀农村创业项目近80个,为广大农创客搭好成果展示平台,吸引资金、技术不断汇聚乡村,持续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输入新生力量。

(三)党建共建,深化外联外拓“新突破”

“产业+金融”助力集群。本行“产业集群突围”项目成功入围2024年度苏州市“两新”党建工作示范项目,通过组建产业集群中心,以服务本土优势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为核心使命,推动产业研究、授信政策、风险控制、服务指引、资源配置的一体化,成为服务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各项资源持续集聚的桥梁和平台。截至2024年末,产业集群累计授信32户、8.11亿元。“节水+金融”惠泽民生。本行成功与吴江区水务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立“节水+金融”一体化党建联盟,将水资源转化为“活资产”,正式揭牌“水资源高效利用普惠金融工作站”,这既是“党建+节水”的生动实践,也是“金融+节水”的深度融合,更是“惠企+节水”的有力举措。截至2024年末,已成功为12户企业提供节水贷款,年内发放节水贷2.31亿元。

二、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全面赋能地方经济发展

(一)赋能科创企业,书写“科创金融”新篇章

构建科创产业园生态工坊,探索“1+N+H”新生态展业模式。围绕科技企业拓展,积极牵头推进与各类产业园、孵化器、股权投资、政府科技招商等重点机构的对接合作,通过定期走访、不定期联合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定制科创金融信贷产品、投贷租联动、产业招引合作等举措,重点拓展苏州市各级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和股权融资阶段

科技企业。截至2024年末,全行科创企业贷款有效户1548户,科创贷款余额180.19亿元,较年初新增21.83亿元,增长13.79%。

(二)“贷”动行业转型,实现“绿色金融”新突破

本行承建“苏州市绿色低碳金融实验室”,与盛泽镇政府合作“纺织行业低碳转型及金融创新指南”项目,共同支持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绿色金融服务”项目成功入围吴江区融入式党建书记项目,2024年荣获江苏省绿色金融先进单位。此外,本行提交的案例《探索绿色生态金融新路径》在2024“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走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中国农村金融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创新篇优秀案例,并入编《2024年中国农村金融年鉴》。截至2024年末,全行人行口径绿色贷款余额为54.56亿元,较年初新增9.58亿元,增长21.30%。

(三)惠及千企万户,谱写“普惠金融”新答卷

本行持续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管家”,开展专项营销活动,专项信贷支持普惠小微客户,严格执行减费让利要求,基于“应降尽降、能降则降”原则,全年累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费1292.45万元,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制造业发展树立“苏农样板”。截至2024年末,支持实体经济贷款占总贷款比例

94.17%。普惠农户及小微贷款监管合并口径余额377.50亿元,比年初增加40.30亿元,增长11.95%。

(四)深耕适老服务,呈现“养老金融”新景象

本行开展网点适老化改造,打造“苏心适老乐享站”,成立“小圆服务队”和“乡村振兴支农青年团队”为老年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明确41项服务标准,设计35类服务活动,推广适老服务“苏鑫折”和“尊老卡”,持续为老年群体提供优惠优待举措。截至2024年末,提供适老助农公益服务256次、服务人次7869人,累计办理“苏鑫折”2万余张,发行“尊老卡”超21万张、发放尊老金超3.97亿元。

(五)创新数据平台,铸就“数字金融”新成就

与苏州大学共建“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构建专业的数据分析和模型开发团队,活用大数据挖掘技术,更好地实现以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行凭借《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普惠金融数据要素共享平台》项目在“2024成方金融科技论坛”上脱颖而出,

被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推荐,作为优秀成果典型案例之一入选金融科技发展成果展示。

三、加大“三农”信贷投放,深化重点领域走访服务

(一)全面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成立多层级工作专班和协调机制。为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系统性与高效性,成立由行领导挂帅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专班”,集结14个部门、94家分支机构,实现1个总行、1个分行与9个异地支行工作专班的全覆盖,保障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充分运用两个系统和两套“清单”。将苏州金融监管分局的“征像”系统与本行“网格化”走访系统相结合,梳理一批金融产品清单与一套行内外客户清单,全面用好清单、做好走访、精准施策,让融资服务工作有章可循。全面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积极对接各级政府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推荐清单”,打破信息壁垒、优化审批流程、缩短融资链条,持续强化数字普惠产品创新,精准适配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截至2024年末,累计走访企业1万余户,累计授信超42.55亿元,用信29.75亿元。

(二)上下齐心共同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

融资手续便利化。结合个体工商户资金需求“短、快、易”的特点,将个体工商户建档平台与“苏农E贷”一键贷款功能相结合,充分发挥自身决策快、效率高的优势,以“高效便捷、快审快贷”得到了客户的青睐和认可,截至2024年末,“苏农E贷”中个体工商户新增授信2686户、用信1632户、3.69亿元。营销支持促发展。积极开展“龙腾迎春展担当‘五比五看’促发展”“精准走访惠主体量质齐升促发展”专项竞赛活动,目标明确、考核到位、过程管控,落实辖内个体工商户走访建档常态化服务。截至2024年末,走访建档个体工商户15.75万户,累计为1.02万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81.80亿元。

(三)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方案

优化走访模式。积极实施“包干制走访、数字化采集、常态化维护”的服务模式,手机端上线走访建档系统,详细采集经营情况、生产规模、金融需求等要素,基于深入走访和数据分析,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截至2024年末,已走访建档1788户。创新助农业务。根据经营主体金融需求,不断创新支农惠农业务,如优化“惠农贷”

用信期限由一年延长至三年,支持农业投资可持续发展;成功发放苏州市首笔“农机贷”,为农户实现耕种“机械化”送去金融“及时雨”。截至2024年末,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60户、授信金额11.61亿元、用信余额4.49亿元。

(四)着力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服务

本行持续深化与吴江区农业农村局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项目计划,将“金融活水”引入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优化“江村通”三资综合监管平台。本行持续深化“政银”服务对接,探索创新支农惠民服务新模式,不断优化“江村通”三资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透明化、规范化管理,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截至2024年末,本行纳入全区450个村级资金账户,共计沉淀资金余额近35.64亿元。创新推出绿色通道和专属产品。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专属信贷产品“美丽乡村贷2.0”,优先安排信贷规模,为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优先开展尽职调查、授信审批,提升审批和资金投放效率。截至2024年末,全年投放18笔,投放金额9733万元。

四、提升“三农”信用环境,提振百姓消费升级

(一)深化政银村合作,助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三方聚力共建信用体系。本行与吴江区发改委、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党建共建,启动“党建共建‘信用村’建设”项目,融合三方资源打造20个吴江区“优质信用村”,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村民信用意识、培育文明乡风。银政共享完善信用数据。通过线上“江村通”数字乡村平台、线下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村民信用评价、农户积分兑换等措施的实施,以农户档案数据为基础,实现乡村治理的数字化与智能化。《众安桥村—信用体系建设》案例,入选2024年“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佳典型案例”。

(二)“整村、整企”授信连接农户信用“快车道”

全面落实整村授信。为了巩固农村金融“主阵地”,培养了一支农村金融服务团队,以“苏农E贷”为抓手,建立覆盖全面的服务网格,开展常态走访、送贷上门,把普惠金融服务送进千家万户。截至2024年末,吴江地区“整村授信”建档服务15.59万户、53.91万人,其中农户普惠小额信用贷款用信7356户、余额8.23亿元。全面

启动整企授信。本行建立健全“三化塑形”及公私联动机制,打好“亲情贷+苏农E贷”业务组合拳,抓好乡镇企业对接、员工批量授信,通过整企授信有效触达上班村民,从而带动整村授信,真正连接起银行和村民之间的信用“快车道”。截至2024年末,“整企授信”新增用信3242户、6.76亿元。2023年,“苏农E贷”正式入选中国银行业协会编纂的《农村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特色金融产品选编》,2024年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夏立军受邀出席了《产品选编》发布会并上台作交流发言。

(三)聚焦扩内需促消费,金融赋能焕发农村新活力

落实信贷优惠政策。推出多重消费贷款优惠活动,通过发放利率折扣券与微信立减金,减费让利催动促消费政策放大、叠加,激发新老市民消费欲望。2024年,累计发放贷款利率折扣券6万余张,平均让利168BP,总让利金额超500万元。提升支付端消费需求。立足本行社保卡、贷记卡、一码通和数币业务优势,推出“畅享消费季”“微信月月刷”等促消费活动,参与人数达18.35万人,补贴290.27万元,带动消费5679万元,其中在电动车“以旧换新”四重礼活动中,触达电动车经销商467户,截至2024年末,累计授信83户、2929.2万元。拓宽线上消费渠道。本行积极与微信、支付宝、京东、抖音、美团等主流线上消费渠道深度合作,创造浓厚的消费氛围,2024年为群众提供了489万元立减金返现优惠,参与人数达65万人次,撬动了高达8400万元的消费金额。

五、聚焦“三农”多元需求,强化金融服务场景挖掘

(一)推进特色支行创建,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落实人社就近办支行建设。本行持续深耕人社就近办支行服务领域,与吴江区人社局携手打造32家就近办网点。2024年本行进一步拓展服务版图,新增13家分理处服务站点,致力于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体验。启动典型特色支行建设。作为本行启动特色支行建设项目的示范样板——东太湖数币支行,在苏州银行业协会开展的“苏城十大特色网点”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并成功争创《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全国农信机构“百佳特色网点”。此外,本行成为江苏省联社“特色支行创建专家小组”成员,为全省农商行特色支行建设贡献力量。

(二)加强服务驿站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落实“十百千”工程。为了推动普惠金融服务点实现“政务+村务+商务+金融服务”的“四务融合”,本行建设51家“江村驿站”,其中投入运营48家,20家成功申报省联社全能型示范点,100%完成2024年度示范点建设目标,其中元荡村“江村驿站”成为首批江苏农信金融便民服务示范点。创新叠加商务“新实践”。涵盖“农户积分”“种子专柜”“便民商超”及“江村鲜供”平台,为村民提供一揽子普惠助农服务。截至2024年末,驿站办理金融业务7.84万笔、6561.28万元,综合业务2.3万笔,农户积分兑换5578次、6.33万分,走访建档农户3.91万户,服务村民16.2万人。树立典型标杆“新趋势”。结合“一村一点一特色”,打造“茶艺文化”“橘香产业”“书香文化”等特色服务点,助力乡旅产业发展。此外,本行成为江苏省联社“示范服务点专家小组”成员,助力全省农商行示范服务点建设工作。

(三)打造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提升智慧金融服务水平

“新市民之家”全面推广。本行在农村地区已建设50家“新市民之家”,形成“1+5+50+N”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对新市民客群关爱,为98名新市民儿童赠送关爱礼包,受到苏州银行业协会的“新市民金融服务”专题报道。“苏农驿站”试点运营。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本行2家“苏农驿站”试点运营,深入分析社区居民的“人员画像”,构建金融知识、智慧医疗、老年文体等一站式综合服务。2024年在第六届零售银行领导者年会中,荣获“年度最佳零售银行智慧社区创新奖”。试水“金融+直播”。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搭建专属直播间,邀请客户代表、理财专家等做客直播间,打造“苏农财富说”与“走进苏农”两个直播栏目,年内完成18场直播,直播观看人次突破2万。延伸“泛金融”服务。为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本行联合苏州市税务局试点银行厅堂便民办税缴费服务,客户可在银行网银体验区使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功能;在企业网银架设上线薪税办公一体化平台,具备智能算薪、个税申报、人事管理等六大类特色功能,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泛金融”体验。

(四)加快三农数字化转型,提升农村数字金融服务

持续共建数字乡村客厅。通过线上平台重构乡村空间、线下客厅汇聚村民服务的双向互动,构建起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信息化乡村新空间,本行与吴江区农业农村局、江苏有线吴江分公司三方共建21家“数字乡村客厅”。优化“江村通”

数字乡村平台。本行围绕“一村一特色”不断优化出租房管理、阳光村务、农户积分等,大幅提升了村委工作效率和村民办事便捷性。截至2024年末,共接入47个行政村,村民12.4万户,党员3964人,农业经营主体889家,出租房1113套,小程序用户近1.08万人,平台活跃率达73%,获评“2024年苏州市数字乡村建设优秀项目”。联通金融与卫生健康服务。本行“基于大数据及eID技术的三农综合金融服务”开放互联网诊疗、预约挂号、买药等医疗服务,平台上线25家医院,报告查询19.14万笔,预约挂号73.92万笔,大幅提升了农村居民医疗就诊便捷性。发放数币农资补贴。本行持续拓展三农领域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积极赋能政府三农服务,截至2024年末,共发放数字人民币农资补贴5.74亿元,打造农村数字化服务新生态。

六、践行社会责任擦亮金融为民“底色”

(一)江村驿站美美“乡”见,助农惠民在行动

启动“送戏下乡”行动。本行联合吴江区发改委、吴江区农业农村局等5家政企单位开展“江村驿站美美‘乡’见”之“送戏下乡”助农惠民系列活动,为广大村民提供戏曲表演、金融咨询、扶贫捐赠、农产品展销、公益医疗等综合服务。截至2024年末,已开展20场,服务村民近8000人次。启动“爱心捐助”行动。本行联合吴江区慈善总会,为“江村驿站”所在村的344户贫困独居老人提供爱心捐助礼包,为贫困户群体送去温暖和关爱,擦亮“三农服务”底色,充分彰显社会责任担当,2024年本行荣获“2023年度吴江区最具爱心企业”。

(二)持续落实金融知识下乡,守住百姓“钱袋子”

扎实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活动。本行成立由行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专班,与吴江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各乡镇共同开展“普惠金融服务,惠及千企万户”政策宣贯会,同时深入开展实地走访宣传工作,活动期内共开展宣传153次、触及市场经营主体0.37万户、农户2.3万人次。持续落实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为切实提升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素养,本行全年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宣传活动480余次,服务覆盖4.25万余人。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听取报告三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大股东行为,保护本行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对大股东行为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大股东认定情况

根据《办法》第三条对大股东的认定标准,截至2024年末,由于本行无持股比例10%以上的股东,持有本行股权最多且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1%,另向本行派出非执行董事1名,据此认定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大股东。

二、大股东行为评估

(一)资质情况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于2010年经《苏州银监分局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以及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批复》(苏州银监复[2010]378号)核准成为本行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亨通集团已签署主要股东书面承诺,承诺其入股资金来源、入股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参股机构列入股东黑名单等情形。截至2024年末,亨通集团作为主要股东入股其他商业银行1家,持有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5%的股份(派出监事1名),数量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两参一控”的规定要求。

(二)财务状况

亨通集团作为本地区的知名优质企业,经营稳健,持续保持着较为良好的盈利能

力。2022年和2023年,亨通集团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亿元和

4.10亿元。截至2023年末,亨通集团的资产总额为993.62亿元,负债总额为674.81亿元,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权益性投资余额45.82亿元,权益性投资余额占净资产比例未超过50%。

(三)股权情况

2024年末,亨通集团持有本行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81%,与本行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交叉持股情况。亨通集团每季度向本行报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一致行动人、对外投资情况等关联方信息,其股权关系真实、透明,未发现其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私下协议、通过控制金融产品持有本行股份等违法违规行为;其所持本行股份存在质押情况,质押比例为79.95%。

(四)关联交易情况

亨通集团遵守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与本行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允性。本行于2024年初制定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度,本行与亨通集团关联交易预计授信额度为敞口不超过6亿元,集团总额度为敞口不超过12亿元。2024年末,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用信余额2.9亿元,集团总用信余额8.1亿元,年度内发生额及余额均在预计额度内。本行与亨通集团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以不优于对一般客户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本行《章程》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亨通集团亦不存在通过掩盖关联关系、拆分交易、嵌套交易拉长融资链条等方式规避关联交易审查,进行不当关联交易或利用大股东地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五)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亨通集团能够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维护本行正常运作;尊重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重大决策并积极配合落地实施,不存在利用大股东地位损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干

预本行日常经营事务或向本行施加不当指标压力的情形。亨通集团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等相关要求依法履行义务。积极履行信息报送义务,保证信息报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按照监管要求,出具书面承诺并积极履行承诺事项,承诺不提供虚假信息或作不实声明;支持本行加强“三农”金融服务;承诺支持本行坚持支农支小经营发展战略;承诺当本行资本不足时,向本行补充资本,并且不阻碍其他股东向本行补充资本或合格的新股东进入(年度内本行未发生资本不足的情况,不存在其拒绝补充资本或阻碍其他股东补充资本或合格新股进入的情况)。

(六)落实本行《章程》、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情况

亨通集团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等对股东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定。亨通集团拥有稳健的经营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其存在借款逾期的情形,其出质本行股份均向董事会备案;能够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不存在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措施的情形,未发现被纳入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的情形。

三、评估结果

综上,本行对大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评估结果为合格。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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