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和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
月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号富华大厦A座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4年
月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人,注册会计师1,81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4年2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除形成保留意见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方面,认为公司因对算力业务部分客户授信决策管理缺
乏有效控制措施,导致大额的应收款项逾期未收回,认定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项。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2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1月13日,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审计范围及内容、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
月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财务总监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进展沟通,针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方面的问题
及公司需要积极配合和自查事项进行了全面沟通。
(四)2025年4月23日,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进展沟通,对影响年度审计意见的关键事项深入交流,对审计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和解决方案进行了沟通讨论。
(五)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