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证券简称:福鞍股份公告编号:2025-02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0,351,557.2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28,002,557.15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320,426,264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6,595,379.91元(含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公司拟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595,379.91 | 21,788,985.95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7,545,837.38 | 71,805,441.44 | 40,311,337.35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40,351,557.2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384,365.8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6,554,205.3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8,384,365.8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是 |
现金分红比例(%) | 72.70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
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