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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鞍股份: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永强)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作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永强先生: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中国科学院国家微重力实验室客座研究员、第九届全国动力学与控制专业委员会分析力学专业组委员、辽宁省力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力学会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专业委员会主任。2011年至2017年任东北大学力学系系主任,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东北大学理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主任,2017年10月至今任东北大学力学实验中心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1.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有偿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2.1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出席率为100%。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情况,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

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就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就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及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2与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在公司年报审计计划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年审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

2.3现场考察与沟通本人多次前往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与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等,确保对公司运营有全面的了解。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培训,持续提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本人参加了辽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辽宁证监局联合辽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项培训;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4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等,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强化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2.4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方面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为董监高提供多种培训渠道,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行业政策信息及监管动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

3.1关联交易本人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确认这些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经核查,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发现违规担保和资金被大股东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本人参与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议过程,确保薪酬水平合理,激励机制有效。

3.4内部控制本人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性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四、总体评价

在2024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我将继续关注公司的发展,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李永强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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