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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1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0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之要求,现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63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4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997,785,414.5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8,955,464.84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其中公司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87,926,793.93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5,876,481.0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1,149,064.46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0,592,012.79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41,062.32元(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3月18日(专户销户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88,955,464.84元(包含利息收入45,152,790.06元,扣除手续费11,910.67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

户。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制定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17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050167634200000402)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4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364972537503)、“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在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201000169927993)均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1年3月18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开户行名称账号初始金额截止日余额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364972537503511,000,000.00已注销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19636301040015251350,000,000.00已注销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33050167634200000402105,900,000.00已注销
4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20100016992799374,700,000.00已注销
合计1,041,6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95.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9)。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锋先生因工作变动,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离职,浙商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俞琦超先生接替王锋先生履行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职责。

俞琦超先生,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得邦照明(603303)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越剑智能(603095)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杭州柯林(688611)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汇隆新材(301057)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以及公元股份(002641)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1,78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24.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9,778.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 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不适用51,100不适用-2,179.8851,357.72257.72100.502020/12/319,329.68
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不适用10,590不适用-011,003.19 注[1]413.19103.902019/12/314,491.98
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7,470不适用-44.232,405.76-5,064.2432.212020/12/31不适用注[3]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35,000不适用-035,011.87 注[2]11.87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不适用104,160不适用-2,224.1199,778.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8,895.558,895.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不适用104,160不适用-11,119.66108,674.0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项目结项节余资金8,895.5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10,590万元,超出部分413.19万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注2: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350,000,000元,剩余118,655.20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注3:公司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加快自身技术创新,保持公司在行业内领先优势,此募投项目是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的综合支持类项目,但其自身并不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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