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照明”、“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得邦照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63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4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余额及储存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得邦照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实际使用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 | 110,775,114.35 |
减:2021年度项目实施使用募集资金 | 22,241,062.32 |
其中: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使用资金 | 21,798,762.32 |
其中: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使用资金 | 0 |
其中: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资金 | 442,300.00 |
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0 |
减:支付手续费 | 90.00 |
加:利息收入 | 421,502.81 |
项目结项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88,955,464.8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措施
得邦照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得邦照明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得邦照明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得邦照明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行名称 | 账户 | 初始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4972537503 | 511,000,000.00 | 已注销 |
序号 | 开户行名称 | 账户 | 初始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东阳支行 |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 19636301040015251 | 350,000,000.00 | 已注销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 33050167634200000402 | 105,900,000.00 | 已注销 |
4 | 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 | 201000169927993 | 74,700,000.00 | 已注销 |
合计 | 1,041,600,000.00 | -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1年度得邦照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得邦照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得邦照明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得邦照明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度,得邦照明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1年3月11日,得邦照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95.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得邦照明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得邦照明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结论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1,78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24.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778.5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51,100.00 | 不适用 | 51,100.00 | 2,179.88 | 51,357.72 | 257.72 | 100.50 | 2020/12/31 | 9,329.68 | 是 | 否 |
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0,590.00 | 不适用 | 10,590.00 | 0 | 11,003.19注[1] | 413.19 | 103.90 | 2019/12/31 | 4,491.98 | 是 | 否 |
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7,470.00 | 不适用 | 7,470.00 | 44.23 | 2,405.76 | -5,064.24 | 32.21 | 2020/12/31 | 不适用 | [注3]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35,000.00 | 不适用 | 35,000.00 | 0 | 35,011.87[注2] | 11.87 | 100.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不适用 | 104,160.00 | 不适用 | 104,160.00 | 2,224.11 | 99,778.54 | -4,381.46 | 95.7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 | 8,895.55 | 8,895.55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不适用 | 104,160.00 | 不适用 | 104,160.00 | 11,119.66 | 108,674.09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资金8,895.5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10,590万元,超出部分413.19万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
注2: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350,000,000元,剩余118,655.20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注3:公司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加快自身技术创新,保持公司在行业内领先优势,此募投项目是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的综合支持类项目,但其自身并不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周旭东俞琦超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