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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346,753.2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2,840,453.77元,资产减值损失46,506,299.43元,合计计提79,346,753.20元。

单位:元

项目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32,840,453.77
资产减值损失46,506,299.43
合计79,346,753.20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1、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2,840,453.7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6,506,299.43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损失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9,346,753.20元,计入2024年度损益,考虑本期转回或转销等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79,346,753.2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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