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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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933号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机器)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泰瑞机器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泰瑞机器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泰瑞机器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泰瑞机器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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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泰瑞机器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瑞机器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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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89号),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37.8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37,8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1,509,433.96元后的募集资金336,290,566.04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761,216.9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529,34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27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33,552.93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存款类产品净额
B2利息收入净额B3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24,084.93使用闲置募集购买存C21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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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类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赎回存款类产品
C38,500.00利息收入净额C466.45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24,084.9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存款类产品净额
D2=B2+C2-C35,000.00利息收入净额D3=B3+C466.45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4,534.45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534.84差异[注]G=E-F0.39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0.3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及连同子公司浙江泰瑞装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81108010126029277693,925,759.23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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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736.6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4万元,共计人民币17,739.1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9851号)。已支付发行费2.54万元实际未置换,其中2.15万元直接自募集资金户对外支付,0.39万元尚存放于募集资金户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2024年度公司购买存款类产品13,500.00万元,赎回存款类产品8,500.00万元,期末余额5,000.00万元,实现利息收入9.85万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534.45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534.84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5,000.00万元,差额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0.39万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