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在担任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瑞机器”)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倪一帆,男,1978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税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浙江证监局主任科员、稽查处副处长。现任南京道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任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于2024年1月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19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自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1次,其中:
1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倪一帆 | 1 | 1 | 1 | 0 | 0 | 否 | 1 |
在本人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上,本人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在本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9日履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本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9日履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预审时,协调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审阅相关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年度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并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建议,促进审计更加规范,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情况
本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9日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并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必要条件。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认真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同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本人通过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利于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行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督促公司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积极加强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在生产过程中的贯彻落实,持续提升风险管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能有效缓解客户短期资金压力,有利于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同时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赢。通过金融机构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有力保障。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报告期内,无关联担保,无逾期担保。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四)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补选了独立董事,在对被提名人的情况进行逐一审核后,认为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教育经历、工作背景、专业能力符合有关任职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程序、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谨慎、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秉持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升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倪一帆2025年4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倪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