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2024年度,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本年的工作内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推举傅建中先生接替何英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由万立祥先生(主任委员)、娄杭先生、傅建中先生共同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到期,进行换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9月20日换届前,由独立董事万立祥先生(主任委员)、娄杭先生、傅建中先生组成。2024年9月20日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立,由独立董事万立祥先生(主任委员)、陈卫民先生、傅建中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内审部工作报告》、《2024年内审部工作计划》、《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4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
3、2024年8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半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
4、2024年9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暨财务总监的议案》。
5、2024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确定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计划顺利完成。同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方面,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我们审阅内审部提交的每季度及年度的内审工作报告,评估内审工作的结果,指导内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或重要问题的情况,内审工作切实有
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编制和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均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高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和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完成内控审计工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万立祥 傅建中 陈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