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0,249,898.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5,344,102.46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保障公司持续
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方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