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7证券简称:银都股份公告编号:2025-018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已离职激励对象
万股,在职激励对象
163.56万股?本次回购价款情况: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款=回购价格15.00元/股*回购数量;在职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款=15.00元/股×回购数量+对应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唐建林、范永进、曹治发、廖银萍,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中“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需对在职的股权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147人,合计回购数量163.56万股。综上,回购股数共计1,695,60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424,663,500股的
0.4%。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
月
日,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4年0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06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07月0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07月0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首次授予的价格从16.50元/股调整为15.50元/股,并按调整后的授予价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
422.9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款过程中,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共1.0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153名,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421.90万股。
(六)2024年07月19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七)2024年
月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首次授予的价格从15.50元/股调整为15.00元/股,同时将
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八)2024年
月
日,公司办理完毕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九)2025年
月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唐建林、范永进、曹治发、廖银萍,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中“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需对在职的股权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147人,合计回购数量163.56万股。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以下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因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唐建林、范永进、曹治发、廖银萍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15.00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为900,000元,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标,需对在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
人,合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3.56万股。回购总价款=15.00元/股×合计回购股份数量+前述金额对应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695,600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695,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合计减少1,695,600元,减少后注册资本为422,967,900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最终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以下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因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唐建林、范永进、曹治发、廖银萍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15.00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为900,000元,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标,需对在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147人,合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3.56万股。回购总价款=15.00元/股×合计回购股份数量+前述金额对应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所引致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履行减资、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法定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备案版);
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八、上网文件
1、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