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ST松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发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核查意见特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4、如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结论性意见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独立财务顾问已进行了必要的审慎核查。除上述核查责任之外,独立财务顾问并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也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发表任何意见与评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之内容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独立财务顾问对该等专业意见以及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5、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7、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核查意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重组报告书《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松发股份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68)
交易对方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陈建华
中坤投资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恒能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恒能投资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置入资产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置出资产上市公司全部资产和经营性负债
恒力重工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置入资产、置出资产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恒力重工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重大资产置换上市公司拟以持有的置出资产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资产,具体包括:1、向中坤投资购买重大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2、向苏州恒能、恒能投资、陈建华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力重工的50.00%股权
配套融资/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重大资产置换协议》《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协议》
《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的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华、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华、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华、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
《资产交割确认书》《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华、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资产交割确认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西南证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置出资产评估基准日及置入资产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9月30日
过渡期间/过渡期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置出资产交割日(含当日)/置入资产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重组报告书》等文件,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三部分。

1、重大资产置换

松发股份拟以其持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和经营性负债与中坤投资持有的恒力重工5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松发股份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资产,具体包括:(1)向中坤投资购买上述重大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2)向苏州恒能、恒能投资、陈建华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力重工剩余50%的股权。

3、募集配套资金

松发股份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以竞价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前述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同步实施;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交易对方已与松发股份签订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和减值补偿协议,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具体如下:

1、业绩补偿

2024年11月29日,松发股份与中坤投资、恒能投资、苏州恒能和陈建华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中坤投资、恒能投资、

苏州恒能、陈建华承诺,恒力重工在业绩承诺期(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不扣除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低于480,000万元(以下简称“累计承诺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松发股份将对恒力重工在业绩承诺期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不扣除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以下简称“累计实现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披露,并由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对该等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专项审核报告确定的累计实现净利润作为确定交易对方是否需要承担补偿义务的依据。若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交易对方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优先进行股份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不足部分将以现金方式补偿。

2、减值补偿

2025年3月,松发股份与中坤投资、陈建华、苏州恒能、恒能投资签署了《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华、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之减值补偿协议》,协议对减值测试资产、减值补偿期、减值补偿承诺、减值测试安排、减值补偿义务的实施、违约责任、协议效力等事项作出了相应约定。协议针对本次交易中拟购买标的资产部分房产、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以及部分车辆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相关资产设置了相应的减值补偿安排,相关补偿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要求。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涉及的上述相关协议的内容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上述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自其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二、本次交易的授权与批准

(一)上市公司的批准与授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针对本次交易松发股份已取得以下批准和授权:

2024年10月16日,松发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华、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24年10月16日,松发股份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华、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24年11月25日,松发股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2024年11月29日,松发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的补充协议>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24年11月29日,松发股份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重组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年12月17日,松发股份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华、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时批准中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

(二)交易对方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为中坤投资、苏州恒能、恒能投资和陈建华,除无需履行批准程序的自然人外,中坤投资、苏州恒能、恒能投资均履行了以下批准程序:

1、中坤投资

2024年10月16日,中坤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恒力重工作为标的资产参与松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的相关议案。

2024年11月29日,中坤投资根据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情况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恒力重工作为标的资产参与松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的相关议案。

2025年4月3日,中坤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2、苏州恒能

2024年10月16日,苏州恒能作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关于恒力重工作为标的资产参与松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的相关议案。

2024年11月29日,苏州恒能根据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情况作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关于恒力重工作为标的资产参与松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的相关议案。

2025年4月3日,苏州恒能作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3、恒能投资

2024年10月16日,恒能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恒力重工作为标的资产参与松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的相关议案。

2024年11月29日,恒能投资根据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情况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恒力重工作为标的资产参与松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的相关议案。

2025年4月3日,恒能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2025年4月18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交易已被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四)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

2025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32号),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审批和注册程序,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法定条件。

三、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交割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的交割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为恒力重工100%的股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坤投资、苏州恒能、恒能投资、陈建华所持恒力重工100%股权过户至松发股份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为松发股份全部资产与经营性负债,由潮州松发品牌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发品牌家居”)作为松发股份全部资产与经营性负债的置出载体,然后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完成。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松发股份所持松发品牌家居100%股权过户至中坤投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2025年5月22日,松发股份与中坤投资、苏州恒能、恒能投资、陈建华等相关方签署了《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华、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之资产交割确认书》,约定本次置出资产及置入资产的交割日为2025年5月22日,自置出资产及置入资产的交割日起,即完成交付义务。自交割日起,置入资产及其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至上市公司,置出资产(无论是否已实际办理完成相关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均归中坤投资所有,中坤投资享有置出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承担置出资产的风险及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因置出资产产生的所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或担保权人的债务清偿及索赔)、支付义务、处罚等责任及置出资产尚未了结的全部纠纷或争议事项均由中坤投资承担和解决,上市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将松发品牌家居100%股权过户至中坤投资,另外,松发股份全部资产及经营性负债置入中坤投资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商标、专利、域名等资产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相关债权债务移转至松发品牌家居的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置出资产涉及的员工安置工作尚在进行中。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的交割均已完成,松发股份已取得置入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中坤投资已取得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置出资产权属转移涉及的部分过户登记手续、债权债务转移手续以及员工安置手续等尚在办理中不影响置出资产的交割,对本次重组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交易尚需办理的后续事项

1、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出资产尚待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商标、专利、域名等资产的过户手续,债权债务的移转手续,员工安置的手续;

2、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资产交割确认书》等相关协议的安排,上市公司尚需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审阅,并出具专项审阅报告,确定标的资产过渡期产生的损益;并根据专项审阅结果执行本次交易协议中关于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3、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上交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

4、上市公司后续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择机进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就前述发行涉及的股份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向上交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

5、上市公司尚需向工商主管部门就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中发行股份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6、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7、上市公司尚需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其他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在交易相关方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承诺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五、结论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审批和注册程序,具备实施资产交割的法定条件;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该等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合法、有效;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已转移至资产承接方,置出资产权属转移涉及的部分过户登记手续、债权债务转移手续以及员工安置手续等尚在办理中不影响置出资产的交割,对本次重组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尚需办理的后续事项,在交易相关方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承诺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下,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孔辉焕尹 鹰蔡忠中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