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期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松发股份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庄树鹏:男,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工程师,本科学历。1994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金曼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广州信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东思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潮州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广东金晖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2024年11月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均能够妥善安排时间、亲自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了审议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事项提出反对意见。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庄树鹏 | 7 | 7 | 3 | 0 | 0 | 否 | 4 |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任职 | 出席情况(次) | 表决情况 | ||||
审议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庄树鹏 | 审计委员会 | 6 | 20 | 20 | - | - | -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 1 | 1 | - | - | - | 1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3 | 19 | 19 | - | - | -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审计部季度审计工作汇报,督促审计部工作的实施,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结果,监督落实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并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线上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本人向各位股东进行了年度述职,和其他董事以及管理层一起,与到会股东进行交流。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通过现场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和评价。
在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前,公司能及时准确传递会议材料,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支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
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自觉学习公司主营业务行业和金融业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允,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在正式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前,本人以书面形式进行了预审。审计师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汇报了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并向本人报告拟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本人与审计师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和重大错报的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内控评价工作,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司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续聘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庄树鹏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