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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1

603260合盛硅业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目录

会议议程 ...... 3

一、会议时间 ...... 3

二、现场会议地点 ...... 3

三、会议主持人 ...... 3

四、会议审议事项 ...... 3

五、会议流程 ...... 3

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 ...... 7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 ...... 2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

议案三 ...... 24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4

议案四 ...... 27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7

议案五 ...... 28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8

议案六 ...... 29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9

议案七 ...... 32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2

议案八 ...... 33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3

议案九 ...... 34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34

议案十 ...... 35

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35

议案十一 ...... 37

关于制定《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37

非表决议案 ...... 39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9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4点00分网络投票: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88号恒元广场A座4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暂定)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0、审议《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五、会议流程

(一)会议开始

1、会议签到,股东资格审查

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会议须知

(二)宣读议案

(三)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

4、股东投票表决

5、监票人和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6、上传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下载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数据

7、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四)会议决议

1、签署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

2、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束

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未能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投票,可以参加网络投票。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书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的,为公司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该等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于会议现场参加投票。

2、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填写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签名。

3、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就每项议案填写表决票,行使表决权。在全部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持人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4、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5、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表决票收回。

6、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位董事勤勉尽职。现根据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附件1:《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附件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全面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面临外部需求波动、地缘政治等不确定性因素,我国依靠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国内市场的强大韧性,经济增长的基本面依然稳固。工业硅、有机硅及多晶硅行业呈现供需双增但阶段性错配的状态,经行业内企业及相关部门协同应对下,市场价格单边下行趋势逐步得到扭转。在复杂多变的行业局势中,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根据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总体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不断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依托产业链协同发展的优势,通过精细化管理深挖产能潜力、优化生产效能,保持双龙头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硅业务板块根据年度经营计划,通过产业链协同以及技术创新持续提升日均产量并有效降低单吨电耗,部分矿热炉日均产量已突破70吨,单吨工业硅冶炼电耗已降至万度以下;有机硅业务板块持续提高全面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一系列技术和设备改造提升产能和效率,部分工厂通过流化床技改将单套床产能从300吨/天提升至330-350吨/天,通过精馏塔自回热系统项目节约蒸汽约30%。整体来看,公司核心业务在产品销售价格震荡筑底的趋势下,依然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技术创新有效提升产能、降低成本,保持毛利

率水平的相对稳定及销量持续提升,凸显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双龙头地位。

此外,新疆中部光伏一体化产业园项目(包含中部合盛年产20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中部合盛年产20GW光伏组件项目、中部合盛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高透光伏玻璃制造项目等)首条光伏产线实现量产,内蒙古赛盛新材料年产800吨碳化硅颗粒项目正式点火投产,公司将根据整体战略计划结合市场行情动态有序推进相关项目。

(二)持续注重研发投入,强化下游高附加值产品矩阵布局,突破关键材料和装备的技术壁垒,实现产品工艺的升级和提升

公司加速研发中心升级进程,集聚全球优秀人才,统筹调配研发资源,以创新制造技术与智能生产模式为双轮驱动,培育硅基新材料领域的前沿技术生产力,通过构建开放式创新生态,深化产学研协同攻关,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核心科技动能,构筑面向未来的产业竞争优势。

有机硅技术领域,公司根据研发计划平稳有序推进,一方面,基于现有产品进行工艺提升和技术改造,如创新应用先进设备精馏技术,以及氯甲烷系统中的工艺设备技术,在公用系统大型机组中采用先进节能设备,有效降低了能耗;另一方面,针对有机硅下游深加工领域进行新产品研发及现有配方优化,如积极开发功能性硅油及深加工产品、高性能加成型液体硅橡胶及灌封胶等产品。这些都为公司未来在硅基新材料赛道上进一步巩固龙头地位构建强大的技术护城河。

碳化硅技术领域,公司已完整掌握了碳化硅材料的原料合成、晶体生长、衬底加工以及晶片外延等全产业链核心工艺技术,突破了关键材料(多孔石墨、涂层材料)和装备的技术壁垒,公司碳化硅产品良率处于国内企业领先水平,在关键技术指标方面已追赶上国际龙头企业水平。6英寸碳化硅衬底已全面量产,晶体良率达95%以上,外延良率稳定在98%以上,处于行业领先位置;在8英寸碳化硅衬底研发方面,公司凭借自研体系和高效研发,已开始小批量生产;公司在高端碳化硅粉料领域持续深耕,致力于通过自主创新持续提升行业竞争力。

(三)强化能源资源保障,推进全链条数字化转型

公司视能源资源保障为产业稳健发展的根基,在新一轮产业升级中,战略性资源成为驱动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报告期内,企业依托自身储备的优质石英砂矿产,通过优化资源调配工艺,不断提升自产自用比例,切实增强产品核心品质并压缩生产成本。同时,依托全链条产业协同优势,建立内部原料优先配置机制,深化各业务板块的供需联动,在保障供应稳定性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成本控制能力,形成资源高效利用与产业协同发展的双向赋能格局。

公司践行“两化融合”战略,深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构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及数智中台体系,推动全链条数字化转型。通过与外部咨询机构的战略合作,系统优化人才机制、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构建高效运营模型。通过对物料、客商、会计科目等主数据进行治理,为业务协同、效率提升和战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搭建CRM、SRM、TMS、WMS等供应链平台实现全链条数字化贯通,依托SAP等ERP平台重构核心业务流程促进业财深度融合,部署LIMS、PMS、MES等系统打造精益生产体系,并通过技术升级与设备改造提升管理效能,形成“数据驱动、智能协同”的运营新格局,全面增强战略执行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多渠道助力文化价值传播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部署,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深化产业转型,持续推进环保节能、绿色低碳相关工作的开展,在“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不同产业之间互相赋能。报告期内,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植入公司治理架构,通过革新生产工艺流程、升级设备能效等级、重构能源利用结构等系统性举措,构建低碳化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全产业链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围绕“科技、绿色、活力”的产业特质,公司持续探索并优化体系化运作模式,将前沿科技与绿色理念深度融合。通过举办主题活动、开展公益项目、跨界联动等多渠道,全方位助力文化价值传播。凭借丰富内容与精准运营,官方账号关注量与独立访客数同比大幅增长。

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硅及有机硅产量进一步提升,销售量保持良好增长,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92亿元,同比增长0.41%。但受整体经济波动及产品价格下跌的影响,2024年公司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40亿元,同比减少33.64%。

二、2024年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按各自的议事规则及工作制度所赋予的职责,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全部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进行,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证了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进一步保障了会议的合法有效性。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2月7日1、《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3.01《发行规模及债券品种》3.02《发行期限》3.03《募集资金用途》3.04《票面金额和利率》3.05《发行方式》3.06《发行对象》3.0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3.08《上市场所》3.09《担保安排》3.10《偿债保障措施》3.11《决议的有效期》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公
司制度的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8.01《选举罗立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02《选举罗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03《选举罗烨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04《选举浩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05《选举张雅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06《选举王浩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9.01《选举程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02《选举邹蔓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03《选举赵家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0.01《选举朱连庆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10.02《选举汪功乐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6月28日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8月1日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担任。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共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1月19日1、《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2月7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4、《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期限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4月28日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1罗立国10.2罗燚10.3罗烨栋10.4浩瀚10.5王浩坤10.6张雅聪10.7程颖10.8邹蔓莉10.9张利萍10.10张少特10.11徐伟10.12龚吉平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3、《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5、《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7、《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18、《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7月16日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月19日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2月7日1、《关于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28日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内部检查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四届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28日《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共召开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月19日1、《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2月7日1、《关于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四)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了企业绩效评价考核办法,使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相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客户、供应商、员工等相关利益者的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六)关于内部控制2024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负责接待股东来访及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及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召开投资者交流会议、E互动交流、接待股东来访、回答股东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八)关于内幕信息管理2024年度,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与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增强上游、延伸下游、完善产业配套和能源补链”的战略方针,按照“激发新质生产力、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提质优化上游产业的生产管理水平,横向发展有机硅副产品的深度综合利用,继续投入硅基新材料研发,以技术进步推进产业升级,以科技创新驱动企业发展,以产业升级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实现硅基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效整合,不断增强企业竞争优势,推进企业持续进步发展。2025年公司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保障各地工厂稳定有序运行,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优化降本增效策略,坚持“聚焦主业、固本强核、优化配置”,结合市场动态推进项目建设和投产。通过深入调研市场,充分预估未来需求趋势,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借助规模优势和产业链优势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增强效率及竞争优势,在工业硅、有机硅及碳化硅等核心主业持续投入人才、资源、资本等生产要素,根据市场行情,适当收缩对光伏业务板块的相关投入,进一步优化资源在公司内部的配置,保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稳定,公司将充分协调相关资源要素保障生产工作和项目的顺利推进实施。

二是梳理公司产业链配置,多维度统筹能源保障与高效配置。强化存量资源评估,科学利用矿产资源,提高自产石英石的供应比例,推行绿色低碳采矿模式;依托全产业链协同优势,加速新型储能技术与新能源前沿领域的深度融合,着力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生态体系,通过生产要素集约化管理提升全周期治理效能,打造创新驱动型产业协同模式,进一步降低电力成本,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三是构建创新型研发管理体系,全面贯彻"创新驱动"战略。公司将持续聚焦硅基新材料领域前沿技术研发,建立“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全链条机

制,并强化知识产权布局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为可持续发展注入核心动能;同步拓展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线,探索适用于5G、新能源汽车、生物医疗等新兴领域的有机硅产品;努力攻克高纯半绝缘碳化硅粉料及超高纯超细碳化硅陶瓷粉体技术难题,并加速8英寸碳化硅量产进程,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稳健发展,巩固并扩大行业竞争优势。

四是持续推进企业管理和组织变革,进一步深度优化组织架构,打造具备承接战略、适配市场、灵活且高效的组织运营机制。根据公司战略和市场变化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以适应快速变化的行业竞争,持续推动3P项目实施落地,完善组织、部门、岗位的三级绩效管理体系;薪酬福利市场化,长期激励和及时激励相结合,设计多元化薪酬福利政策,打造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全面薪酬战略;加大对人才的重视和培养,校企合作、外部引进等措施并举,加大引进培养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力度,构建与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的人才梯队,实现人才的战略储备。

五是推进两化融合战略实施,加速全价值链数字化转型进程。以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数智中枢三位一体建设为支点,赋能全产业链智能管控体系,筑牢生产稳态与品控基线,加速实现数智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生产要素的智能互联与价值再造,进而加强企业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六是进一步优化供应商管理体系,加强合作,发展可持续供应链。加强阳光、透明、绿色、健康的供应链建设,通过优化库存管理、采取多元化运输方式等措施提高库存周转率,同时建立灵活的供应链响应机制,保障供应链正常高效运行,通过全面推行集约化采购管理,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持续降低采购成本,深化增效成果。

七是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理念,不断提升绿色能源使用比例。依托硅基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势,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和零碳技术的规模化普及;筑牢安全环保红线意识,建立数字化监控平台实现风险预警智能化;通过发布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多渠道大力宣传推动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2:《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

附件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出席了全年股东大会,列席了相关董事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由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19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2024年2月7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4年4月28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4年8月29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24年10月28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运作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出席或列席了2024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全部董事会会议,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现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比较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运营规范,内控程序合理,保证了公司健康良好的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作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附件3:《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附件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年度报告期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等有关信息。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度/末2023年度/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669,225.032,658,356.300.41
净利润170,207.87258,302.67-3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047.66262,283.07-3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4,047.28218,767.89-29.5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69,766.861,601,727.7435.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1,706.29-79,020.3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285,105.813,240,613.421.37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度/末2023年度/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总资产9,077,343.878,334,404.698.91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度2023年度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82.24-33.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82.24-33.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11.86-29.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58.47减少3.1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47.06减少2.32个百分点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初步分析,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39,231,936.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2,206,941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774,418股,扣除后以1,172,432,52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7,594,635.35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087,216.21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27,681,851.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9.05%。本年度公司未实施注销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6日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顺利完成了2024年度有关财务报表审计、审核的工作并出具了关于公司的审计报告。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
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2024年3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3.诚信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纪律处分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7人。

(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许松飞2005年2005年2005年2025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松飞2005年2005年2005年2025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彭香莲2013年2011年2013年2023年合盛硅业、华塑科技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邓德祥2006年2004年2006年2025年凯恩股份、凯伦股份、云中马、华达新材、新安股份等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为3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400万元。2025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议案七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按照公司2024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任务,结合目标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绩效考核情况,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定公司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职务税前金额(万元)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它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罗立国董事、董事长100
罗燚董事、副董事长90
罗烨栋董事、总经理152
浩瀚董事90
张雅聪董事、财务总监80
王浩坤董事、首席信息官54.50
程颖独立董事8
邹蔓莉独立董事8
赵家生独立董事8
严培玉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35
汪功乐监事35
史雪怡监事15.18
张利萍独立董事(已离任)0.5
朱连庆监事(已离任)、监事会主席37.18
合计713.36/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整(最终以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资产并购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保理、资产池、票据池、商票保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等,具体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以合作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6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2025年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在2025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贷款、信托计划、境内外债券及票据、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委托债权,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为子公司融资、诉讼或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厂库、关税保证保险项目、为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等。

本次拟对公司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185.00亿元的对外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授权期限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417.50亿元(包含目前已存续的担保余额232.50亿元)。在2025年度担保总额未突破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议案十

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结合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了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材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硅、多晶硅、白银、甲醇、电解铜、纯碱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投入资金额度及有效期间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以及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业务授权

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应对

1、市场风险:为规避市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作为大宗商品原材料的消费商及生产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套

期保值时机与套期保值数量比例,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或过度保值造成重大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生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保值时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收取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作出合理安排,规避强行平仓风险。

4、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公司组建专业团队,完善业务内控流程,避免操作风险。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公司团队专人负责,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紧跟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降低政策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原材料及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规避大宗商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7)。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6日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

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为回报公司股东,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快速发展,规范和明确公司股东未来分红相关事宜,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股东需要,谨慎预测和分析公司未来经营和现金收入的前提下,特制定本规划。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为股东提供回报。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4、2025年至2027年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至2027年每年采取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如果在2025年至2027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则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亦将合理增长。在确保30%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议案。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

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6日

非表决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4名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张利萍2024年2月6日已离任)分别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附件4:《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4: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颖)

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程颖,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01年7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财务管理系副主任;2020年9月至今在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在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在大洋世家(浙江)股份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在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合盛硅业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次)
66003

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或弃权票,没有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请假次数
审计委员会55500
提名委员会222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100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新阶段新变化新要求,“常态化”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参加了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对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有效传递公司信息及价值。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监管部门的近期监管重点。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规范;提名的董事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所提名的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支付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3年度薪酬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人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进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八)其他2024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新的一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相信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程颖2025年6月26日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蔓莉)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邹蔓莉,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2001年9月至今任杭州宁波经济建设促进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2004年6月至2024年9月任杭州杭州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4月至今任杭州市宁波商会秘书长;2016年9月至2022年9月任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作为合盛硅业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次)
66003

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意见,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或弃权票,没有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请假次数
审计委员会555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1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100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为便于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监管部门的近期监管重点。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规范;提名的董事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所提名的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支付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3年度薪酬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人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进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八)其他2024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新的一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相信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邹蔓莉2025年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家生)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1953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0年

月至2021年

月先后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2009年

月至2023年

月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会长;2011年

月至2023年

月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会长;2009年

月至2015年

月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月至今任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作为合盛硅业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5002

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或弃权票,没有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请假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100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新阶段新变化新要求,“常态化”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参加了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对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有效传递公司信息及价值。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监管部门的近期监管重点。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支付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3年度薪酬较为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人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进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七)其他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新的一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相信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

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赵家生2025年6月26日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利萍-已离任)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张利萍,1962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马来西亚第二家园居留权(2014年

月至2024年

月),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7年

月至2017年

月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

月至今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有机硅专家委员会秘书长;2021年

月至2024年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报告期内的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1001

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或弃权票,没有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请假次数
提名委员会222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10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监管部门的近期监管重点。对本人提出的

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规范;提名的董事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所提名的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利萍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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