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4-063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二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是上市公司关联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11.40亿元人民币;
? 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
额合计为203.88亿元,(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额度按2024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美元汇率7.1进行估算,下同)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
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2.91%;本次被担保单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资信状况均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7.90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新增担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 100% | 54.97% | 35,000 | 1.06% | 1,689,400 | 否 | 否 |
100% | 20,000 | 0.61% | 否 | 否 | ||||
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 100% | 57.69% | 10,000 | 0.30% | 否 | 否 | ||
20,000 | 0.61% | 否 | 否 | |||||
10,000 | 0.30% | 否 | 否 | |||||
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 100% | 59.02% | 9,000 | 0.27% | 否 | 否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86.44% | 10,000 | 0.30% | 1,412,000 | 否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计量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3,210,144,398.05 | 4,906,514,961.94 |
负债总额(元) | 1,316,438,421.64 | 2,697,235,203.41 |
净资产(元) | 1,893,705,976.41 | 2,209,279,758.53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2,343,412,414.59 | 1,051,222,182.65 |
营业利润(元) | 1,010,141,206.03 | 385,086,549.08 |
净利润(元) | 841,034,505.57 | 315,573,782.12 |
2、被担保人: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秦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建筑用石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皮革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7.5亿元人民币
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20,819,092,869.25 | 21,812,348,876.43 |
负债总额(元) | 11,819,110,062.50 | 12,584,403,298.56 |
净资产(元) | 8,999,982,806.75 | 9,227,945,577.87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11,201,083,933.93 | 6,084,747,670.02 |
营业利润(元) | 369,594,307.85 | 221,013,699.34 |
净利润(元) | 362,978,050.70 | 227,962,771.12 |
3、被担保人: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柯克亚路以西(合盛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代田
经营范围:金属硅的销售及金属硅粉的生产与销售;生产、销售有机硅、有机硅中间体及有机硅下游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有机硅、有机硅中间体及有机硅下游产品的出口;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8.1亿元人民币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9,178,334,585.79 | 9,535,717,904.06 |
负债总额(元) | 7,936,000,611.80 | 8,242,782,491.67 |
净资产(元) | 1,242,333,973.99 | 1,292,935,412.39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5,235,769,628.63 | 2,844,825,043.80 |
营业利润(元) | -446,013,996.08 | 28,171,514.42 |
净利润(元) | -427,194,459.32 | 29,446,809.46 |
4、被担保人: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纬一路11-3号1103室
法定代表人:朱志强
经营范围:有机硅、工业硅及有机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墨电极及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英石加工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密封胶生产与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资本:9亿元人民币
财务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8,111,221,259.72 | 7,554,902,249.59 |
负债总额(元) | 4,952,233,287.95 | 4,458,809,028.91 |
净资产(元) | 3,158,987,971.77 | 3,096,093,220.68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2,919,643,466.44 | 1,357,780,871.02 |
营业利润(元) | -201,966,510.27 | -22,005,611.42 |
净利润(元) | -209,771,464.71 | -62,894,751.09 |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序号 | 被担保人 | 贷款银行 | 担保额度(万元) | 期限 | 担保方式 | 担保范围 | 合同编号 |
1 |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 |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依据主合同之约定确定。 | 连带责任保证 | (1)全部租金(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前息等)、服务费、违约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2)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为实现财产保全而支付的担保费、鉴定费、翻译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手续费等);(3)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的,主合同债务人应返还财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4)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5)主合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 SINOICL2024D08Y023-G-01 |
2 |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依据主合同之约定确定。 | 连带责任保证 | (1)全部租金(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前息等)、服务费、违约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2)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为实现财产保全而支付的担保费、鉴定费、翻译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手续费等);(3)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的,主合同债务人应返还财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4)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5)主合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 SINOICL2024D08Y024-G-01 |
3 | 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10,000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连带责任保证 | 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 2024年信保字第0411号 |
4 | 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20,000 | 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问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 WL长江路支行ZH2408 |
5 | 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10,000 |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 平银(乌)额保字A20240428第001号 |
6 | 新疆西部合盛 |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 | 9,000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息)支行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 | 新石农合行借保字(2024 |
硅业有限公司 | 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 )第54号 | |||||
7 | 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分行 | 10,000 | 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兴银新最高保字(分营)第202404230068号 |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融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资信状况均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宜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203.88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2.91%。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