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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258证券简称:电魂网络公告编号:2025-00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日以邮件方式告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名,实际参会监事

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清源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情况: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拟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基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审议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1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500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80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7,150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S≥

分或者未达成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P≥90%,本激励计划当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516,650股限制

性股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前述516,6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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