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录
1、专项审计报告
2、附表
委托单位: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21-63391166
附表2
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4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 | 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余额 | (不含利息) | (如有)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上海申茂实业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应收账款 | 120.08 | 120.08 | 销售产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应收账款 | 2.44 | 2.44 | 销售产品 | 经营性往来 | ||||
广西巴马俪全饮料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预付账款 | 0.01 | 0.01 | 采购产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上海琼阁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应收账款 | 2,711.51 | 2,711.51 | 销售产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上海琼阁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240.84 | 235.84 | 5.00 | 押金&工程税金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39.80 | 32.70 | 28.80 | 43.70 | 代垫费用、拆借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菲林格尔智能家居(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525.82 | 386.09 | 8.65 | 903.26 | 销售产品 | 经营性往来 | ||
菲林格尔智能家居(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28.69 | 913.31 | 188.40 | 1,353.60 | 代垫费用、拆借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300.04 | 193.24 | 7.15 | 4,091.61 | 408.82 | 代垫费用、拆借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39.80 | 47.73 | 24.18 | 23.55 | 销售产品 | 经营性往来 | ||
关联自然人 | 非经营性往来 | |||||||||
A公司(注1) | 其他应收款 | 526.43 | 526.43 | 注3 | 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B公司(注1) | 应收账款 | 77.77 | 77.77 | 销售产品 | 经营性往来 | ||||
大理嘉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2) | 其他应收款 | 313.71 | 313.71 | 押金&工程税金 | 经营性往来 |
总计 | / | / | / | 6,264.06 | 4,796.15 | 7.15 | 5,106.35 | 5,961.01 | / | / |
本汇总表已于2025年4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注1:菲林格尔于2020年与A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约定由A公司承包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菲林格尔控股子公司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于2021年与B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约定由B公司承包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地板、木门及生态板新建用房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均由菲林格尔实际控制人丁福如控制的上海安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竑建筑)负责施工建设,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菲林格尔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024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菲林格尔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了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菲林格尔在整改过程中就上述关联交易提起股东大会补充审议议案,该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注2:大理嘉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实际控制人丁福如控制的企业大理大声旅业有限公司的大理银桥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并于2024年9月与控股子公司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签署《木饰面供货及安装合同》,2024年10月与菲林格尔全资子公司菲林格尔智能家居(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橱柜/阳台供货及安装合同》,2024年10月与菲林格尔全资子公司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木地板供货及安装合同》。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已经2024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经2024年5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3:本年度收到三号厂房退款金额5,264,285.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