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终止的公告
一、 前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概述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菲林格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发展公司”)与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虹桥”)开展战略合作,投资建设菲林格尔家居亚太研究中心项目,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自《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上述合作事项推进延缓,一直未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和实质性的进展,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与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企业发展公司近期与上海南虹桥签署终止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 本次进展情况
2025年1月7日,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企业发展公司通知,经与上海南虹桥友好协商一致,已与上海南虹桥签订了《菲林格尔家居亚太研究中心项目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甲方曾用名: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上海菲林格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内容不再继续履行,双方就原合同互不存在违约责任,互不享有任何权利、承担任何义务。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 备查文件
上海菲林格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菲林格尔家居亚太研究中心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