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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元木)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8

(胡元木)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胡元木,1954年出生,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山东省学术学科带头人、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山东省老科协理事、山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高级顾问,鲁信创投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除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我和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客观、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2024年12月20日起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亲自出委托出席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本年度应出席股东
当参会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参与次数大会次数
胡元木11002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从任期开始到报告期结束,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涉及公司的舆情信息等,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参会,电话交流、视频参会等形式参与到公司工作中,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也给予我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职权的有效行使。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任职期间内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已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已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2、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任职期间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任职以来,本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保证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履行了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上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职后,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站在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交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

新的一年,本人将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建言献策,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元木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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