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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股份: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近年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产能得到了较快提升,销售收入保持了较快幅度增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内部技术改造和扩产项目逐步实施,资金需求量也随着增加,经过财务部门测算,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需向金融机构争取综合授信业务。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1、拟向银行争取授信合作银行及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争取授信额授信担保方式
1中国农业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150,000.00信用
2中国农业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20,000.00信用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000.00信用
4宁波市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信用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70,000.00信用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40,000.00信用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15,000.00信用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30,000.00信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9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50,000.00信用
10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20,000.00信用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信用
1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10,000.00信用
小计485,000.00

注:上述额度不包括控股子公司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其融资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4)。

2、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在以上额度内向各家银行争取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在各个银行授信额范围内各公司可以调剂使用额度,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授信条款以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签署额度为准。

3、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或由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4、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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