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的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最终以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485,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扩展新的业务领域,公司在辽宁省本溪市设立了控股子公司本溪辽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用于从事铸造用高纯生铁的生产和销售等。现本溪辽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前期运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运营资金以及投产后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经过测算,公司以及本溪辽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银行争取增加授信合作银行及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争取授信额 | 授信担保方式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信用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信用 |
小计 | 60,000.00 |
2、公司计划在以上额度内向各家银行争取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总额范围内额度可以调剂使用,具体授信条款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签署额度为准。
3、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上述公司董事长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或由上述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4、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