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
邓建波:
任富钧:
沈莹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