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对拟提交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委员签字:
李丹云:
武亚军:
严文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