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年产25,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丹云 梁振东 武亚军
2022年8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丹云
梁振东
武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