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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4日经营范围: 高技术复合材料(特殊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及装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配件;从事高技术复合材料(特殊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功能性薄膜、合成树脂、胶黏剂、胶带的来料加工、检测、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外资比例低于2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泛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苏宇企业管理中心、苏州赛盈企业管理中心合计持股31.63%。吴小平、吴平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赛伍技术:赛伍技术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为15,000万元人民

币;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资子公司浙江赛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赛伍”)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赛伍为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取得的1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浙江赛伍已就本次担保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叶港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吴小平

注册资本: 40407.4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年11月4日经营范围: 高技术复合材料(特殊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及装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配件;从事高技术复合材料(特殊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功能性薄膜、合成树脂、胶黏剂、胶带的来料加工、检测、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外资比例低于2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泛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苏宇企业管理中心、苏州赛盈企业管理中心合计持股31.63%。吴小平、吴平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4,747,346,972.174,841,970,288.33
负债总额2,519,717,762.802,510,499,031.92
资产净额2,227,629,209.372,331,471,256.41
营业收入3,017,261,003.661,097,559,810.67
净利润170,371,968.4988,484,554.19

注:上述2022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度数据经年审会计师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2年

(三)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四)担保范围: 1.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

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2. 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赛伍为公司提供,担保所涉银行贷款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赛伍原材料购买等日常周转使用,鉴于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资产负债水平,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7,2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1,222.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末) 经审计净资产的18.5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2,2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1,222.51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50%;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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