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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9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1-104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人数:由224人调整为166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479.20万股调整为440.50万股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伍技术”)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调整的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6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8.70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4人调整为16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79.20万股调整为440.50万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陈洪野董事、副总经理12.002.40%0.0300%
2严文芹董事、财务总监10.002.00%0.0250%
3高畠博董事、副总经理1.000.20%0.0025%
4陈大卫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10.002.00%0.025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及技术骨干员工(162人)407.5081.50%1.0187%
预留59.5011.90%0.1487%
合计500.00100%1.2500%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6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8.70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4人调整为16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79.20万股调整为440.50万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2021年12月8日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6名激励对象授予4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7.29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2021年12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6名激励对象授予4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29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授权日的确定、授予条件等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赛伍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赛伍技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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