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3证券简称:快克智能公告编号:2025-002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克智能”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盛凯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分红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部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实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目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或监督机构)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全体监事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公司全体监事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