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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84号),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3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9,000万元,并于2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保隆转债”,债券代码“113692”。“保隆转债”存续期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30年10月30日,转股期限为2025年5月6日至2030年10月30日。
保隆科技:关于“保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5-056债券代码:113692债券简称:保隆转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隆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可转债“保隆转债”自权益分派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2025年6月3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5年6月11日起恢复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期间停牌终止日复牌日
113692保隆转债可转债转股复牌2025/6/102025/6/11

?调整前转股价格:40.1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39.65元/股?“保隆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6月1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84号),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3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9,000万元,并于2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保隆转债”,债券代码“113692”。“保隆转债”存续期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30年10月30日,转股期限为2025年5月6日至2030年10月30日。

一、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

1、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行权价格为52.89元/股。

2、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8日,行权价格为44.26元/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结果,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6月3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0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200股。

(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如自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1日,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一)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1、根据《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2、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影响及调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目前公司股票期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预计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可能产生一定影响。同意采取相关调整方案如下:

(1)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式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情况,在自主行权期内每季度末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进行测算,如转股价格调整触及

0.01元/股时,则进行调整并披露;

(2)当发生《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即同时测算自主行权对转股价格的影响,并在转股价格调整触及0.01元/股时进行同步调整并披露;

(3)若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期内提前行权完毕时,即时测算对转股价格的影响,并在转股价格调整触及0.01元/股时进行调整并披露;

(4)授权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按上述方案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对转股价格的影响进行测算,并在转股价格调整触及0.01元/股时,拟定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结果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因公司增发新股(期权自主行权)及派发现金股利(权益分派实施),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P1=(P0-D+A×k)/(1+n+k)调整后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40.16元/股调整为39.65元/股,自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息)日起生效,即于2025年6月11日生效。“保隆转债”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5年6月11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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