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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9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回购注销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9,7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14,482,121股减少至213,622,371股(注:因公司尚处于自主行权期,上述股本数据采用2025年5月27日的股本结构,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859,750元。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29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红梅

4、联系电话:021-31273333

5、邮箱:sbac@baolong.biz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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