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洪凌先生、张祖秋先生的通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售可转债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84号),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3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9,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57号文同意,公司1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保隆转债”,债券代码“113692”。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洪凌先生、张祖秋先生合计配售“保隆转债”3,619,850张(人民币361,985,000元),占发行总量的26.04%,一致行动人宋瑾女士未参与本次可转债配售。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情况
2025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陈洪凌先生、张祖秋先生的通知,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2日期间,陈洪凌先生、张祖秋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保隆转债”1,628,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1.71%。本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保隆转债”1,991,85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4.33%。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 | |||
持有数量(张) | 占发行总量比例(%) | 变动数量(张) | 占发行总量比例(%) | 持有数量(张) | 占发行总量比例(%) | |
陈洪凌 | 2,258,350 | 16.25 | 1,123,000 | 8.08 | 1,135,350 | 8.17 |
张祖秋 | 1,361,500 | 9.79 | 505,000 | 3.63 | 856,500 | 6.16 |
宋瑾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3,619,850 | 26.04 | 1,628,000 | 11.71 | 1,991,850 | 14.33 |
注:1、上表中发行总量为初始发行总量13,900,000张。
2、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