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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603195证券简称:公牛集团公告编号:2025-042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4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颖其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67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667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我们同意以2025年6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6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2.25万股,授予价格为23.84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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