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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得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1,153,667股变更为141,132,667股,减少21,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将由人民币141,153,667元变更为人民币141,132,667元,减少人民币21,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

2、申报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

3、联系人:李佳颖

4、邮政编码:201512

5、联系电话:021-37285501

6、电子邮箱:hdkj@shhdsz.com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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