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上年度(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6人
(7)上年度(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8)上年度(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9)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10)上年度(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11)上年度(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2)上年度(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13)公司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业亮,2006 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建芳,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杰,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孙业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建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杰,最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孙业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建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合计80万元,与上一期(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动。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合计80万元,与上一期(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动。该审计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的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审查,出具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完整。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合计8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财务费用为6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合计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