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太仓厅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3日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振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记录的内容客观、准确,真实呈现了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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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