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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石重装: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兰石重装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作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号)核准,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2元,募集资金总额13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9,96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

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
开户主体开户行
账号账户状态

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

10408040660

正常使用

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EPC项目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8113301012400119847

已注销

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

61010180200006140

已注销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18530000000256388

已注销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612010100100752481

已注销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

8210000410120100046948

已注销

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

8210000210120100080558

已注销

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8113301013900150015

正常使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是否新设项目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入募集资金进度项目建设进度

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

否115,000.00 32,000.00 32,000.00 31,097.09 97.18%

已完成95%,收尾工程停缓建

(注1)

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EPC项目

否120,000.00 28,000.00 10,462.94 10,462.94 100%已结项

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

否34,954.00 34,000.00 26,954.08 26,954.08 100%已结项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否39,000.00 35,991.0035,991.00(注35,991.00 100%不适用

序号项目名称是否新设项目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入募集资金进度项目建设进度

银行贷款 2)

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

是(注3)20,000.00 —

7,072.93(含息)

7,068.87

99.94%

(注4)

已结项

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是(注5)23,124.49 —

17,558.41(含息)

16,059.60 91.46%本次结项

352,078.49 129,991.00 130,039.36 127,633.58 98.15%注1:盘锦浩业EPC项目因业主自身原因停工缓建,经实地走访,截至2025年3月,业主反馈该项目仍无法确定收尾工程复工时间。注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按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并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调整。注3: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变更将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缩减至26,954.08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72.93万元(含息)投入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临2023-077)。

注4:甘肃银石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7.97(含息)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4-097)。注5: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EPC项目已结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62.94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558.41万元(含息)用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临2024-025)。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情况: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一)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已于2025年3月25日完成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结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1)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注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2)节余金额占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的比例 (3)=(2)/(1)

智能化超合

金生产线

17,558.41 16,059.60 5.22 1,504.03 8.57%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相关费用。对于达到预期投入效果的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形成了资金节余。拟结项的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为存在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节余募集资金1,504.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公司后期将根据合同约定,在达到相关支付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情况: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安排

预案披露阶段盘锦浩业EPC项目设定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1月,该项目在2021年5月总体建设进度已达95%,后因业主自身原因收尾工程一直处于停缓建状态。经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临2024-025),鉴于业主未明确回复盘锦浩业EPC项目收尾工程复工时间,公司披露“……项目尚无法确定具体复工时间,后续公司将持续与盘锦浩业沟通,待项目具备复工条件后,及时履行项目延期的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公告披露后,鉴于公司一直未收到业主关于收尾工程复工时间的回复,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于2025年3月19日赴盘锦浩业现场落实项目进展与收尾工程复工时间。根据现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业主反馈影响项目复工的因素仍未消除,该项目所涉收尾工程仍无法确定复工时间。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从便于追踪项目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盘锦浩业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后续公司将持续追踪盘锦浩业EPC项目复工安排,若业主方仍反馈该项目无法确定复工时间,公司或将与业主方签订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收尾工程建设的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盘锦浩业EPC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其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须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公司对盘锦浩业EPC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盘锦浩业EPC项目的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英证券认为:兰石重装本次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盘锦浩业EPC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兰石重装本次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盘锦浩业EPC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王奇

尹龙杰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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