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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123,442,602.43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合并)-121,493,788.09元;未分配利润(母公司):

213,222,727.34元;未分配利润(合并):

211,965,708.83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为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对于现金流的要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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