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3,092,289.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4,788,0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218,203.3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8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4,788,02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09,886,272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
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会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