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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春风动力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0号《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00,074股,发行价格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700.8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95.4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05.34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570.01万元,溢价人民币169,335.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与相关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公司授权专户存储银行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9月办理完成销户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号账户性质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355880100176已销户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398780091108已销户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357950100100359157已销户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2023年12月31日余额9,888.49
加:2024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963.48
减:2024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69,000.00
加:2024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109,000.00
减:2024年度使用12,849.58
减: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8,002.3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0,905.3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849.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8,800.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动力运动装备扩产及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84,404.1573,404.1573,404.159,267.1254,484.28-18,919.8774.23%2024年3月66,235.32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36,486.4347,486.4347,486.433,582.4634,282.62-13,203.8172.19%2024年3月不适用(注1)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50,014.7650,014.7650,014.7650,033.90100.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70,905.34170,905.34170,905.3412,849.58138,800.8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38,002.39万元,原因系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合理、节约、谨慎的原则,审慎地配置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研发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测试以及提供技术支持的部门,其效益将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追认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的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受托方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委托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到期收回
1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定期存款27,000.002023/9/122024/3/12
2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定期存款3,000.002023/9/122024/3/12
3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定期存款9,000.002023/12/122024/6/12
4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定期存款1,000.002023/12/122024/6/12
5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定期存款15,000.002024/03/142024/6/14
6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定期存款14,000.002024/03/142024/6/14
7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定期存款1,000.002024/03/142024/6/14
8杭州银行临平支行定期存款16,000.002024/06/142024/07/14
9杭州银行临平支定期存款20,000.002024/06/142024/07/14
序号受托方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委托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到期收回
10杭州银行临平支行定期存款3,000.002024/06/142024/07/14
合计109,000.00---

(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的结余本息合计38,002.39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春风动力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春风动力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春风动力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春风动力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俊浩 汪 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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