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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衍新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明成先生、翟永功先生及张帆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孙明成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公司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预先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供非鉴定服务等事宜;

2、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事宜;

3、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宜;

4、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事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财务审计

机构。在年审机构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重点事项等,确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对审计重点工作给予指导,强化对现场审计工作质量和进度的把控,经监督和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报告及审计报告,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披露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的季度、半年度报告等事项,并对财务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我们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对公司的了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运行良好,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仍需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在听取了双方诉求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合理安排,保证与外部审计部门沟通的效率和频率,使公司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孙明成、翟永功、张帆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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