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34证券代码:837696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