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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催化: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30证券代码:837696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子公司违反本制度而发生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现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除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出修订草案,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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