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696 证券简称:肯特催化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日上午9:00。预计会期0.5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
公告编号:2019-025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升的议案》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申请将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从6900万提升到8400万,同时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贷款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申请将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从6900万提升到8400万,同时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 2000万元的贷款授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实际控制人项飞勇、郭燕平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贷款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 2000万元的贷款授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实际控制人项飞勇、郭燕平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 1500万元的贷款授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实际控制人项飞勇、郭燕平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审议《关于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办理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 1500万元的贷款授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实际控制人项飞勇、郭燕平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为盘活存量银行承兑汇票,提升财务收益,公司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集团票据池业务,集团票据池业务成员包括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同时,合作期限内向银行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票据池票据质押担保,具体合作期限以合同实际约定期限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
(五)审议《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
根据2019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00,524,057.42元,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0,599,836.73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送税前现金21,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所涉及纳税事宜,按《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根据2019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00,524,057.42元,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0,599,836.73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送税前现金21,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所涉及纳税事宜,按《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代表凭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只接受现场办理,不受理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日8:00-9:00时
(三)登记地点: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丁柳青 2.电话:0576-87651808 3.传真:057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5日